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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农牧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为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及西藏自治区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基础与专业相结合,突出创新能力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招生科学选拔、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西藏农牧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研招办公室”于研究生处,研究生处负责人任主任,工作人员为研究生处科室人员及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

(一)招生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部、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2.根据相关要求,制定学校各招生专业研招计划、复试录取方案。

3.统一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二级学院招生工作组及职责

1.招生工作组组成

招生工作组由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研究生秘书任复试秘书。成员由相关学科(专业)的学术带头人、硕士生导师、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等组成。复试工作小组专家成员为3-5人,人数取奇数。

2.招生工作组职责

(1)领导、组织、落实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并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2)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开展复试工作培训等。

(3)组织实施复试、加试科目命题、笔试、面试、评卷等工作。

(4)考生复试录取材料归档、上报等。

三、调剂

(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1.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跨度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开放关闭时间为准。

2.自“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之日起,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筛选以24小时为一个时段截点逐次遴选。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如符合培养目标,按其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结束时,如我校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电话提醒),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我校“调剂余额信息”等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专业调剂考生。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四、体检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考生复试前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常规健康体检,没有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五、复试

(一)复试名单

1.初试成绩符合B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的调剂考生。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且该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不足时,可允许其破格参加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二)资格审查

1.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当在参加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考生提交材料清单

(1)应届本科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获奖证书、公开发表论文、外语等级证书、政审表使用我校统一表格研究生处网站自行下载下同):http://yjs.xza.cn/yjsc/main、体检报告医院提供下同、准考证、成绩单(盖有毕业学校教务处印章下同、《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的打印件和pdf电子版(验证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等材料。

(2)往届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公开发表论文、外语等级证书政审表、体检报告、准考证、成绩单《学籍学历验证报告》(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和pdf电子版。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等材料。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满分为300分。

1.英语听力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像。

2.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科目参见《西藏农牧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下同)。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30分钟。

(1)思想品德考核。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政审表》。

(2)专业素质考核。

(3)综合素质考核(含英语口语考核)。

4.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复试专业相关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每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加试科目参考《西藏农牧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

5.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四)加分项目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加分项目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五)成绩

1.复试总成绩(100分制)=英语听力成绩×0.3+专业课笔试成绩×0.3+面试成绩×0.4

2.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政治立场有问题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的考生,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酌情加分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复试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招生工作组需提交相关材料备案。

(六)复试时间和地点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为3月下旬~4月中旬,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以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复试名单)。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含照顾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为2019年3月30日,复试地点在西藏农牧学院(具体复试安排由考生复试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通知,下同)。

2.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调剂考生分两批次复试。第一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为2019年4月13日;第二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为2019年4月27日

六、录取

(一)录取总成绩(100分制)=(初试总成绩/5)×0.5+复试总成绩×0.5

(二)各复试专业拟录取名单依据该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排名综合确定。

(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总成绩单独排名单独录取,不再编入调剂考生序列。

(四)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单科)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录取资格无效。

(六)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批次分别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其它

(一)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进行申诉。纪委(监察室)电话0894-5822054

(二)研招电话:0894-5823990咨询时段:周一~周五上午10:0012:00,下午16:0018:00

邮箱yanzhaonongyuan@126.com联系人:余老师。

招生专业及相应二级学院研招联系人电话

1.植物科学学院(001):旺姆老师,电话:13638940999

2.动物科学学院(002):商老师,电话:13369710841

3.食品科学学院(003):祝老师,电话:17689546807

4.资源与环境学院(004):王老师,电话:18143850047

5.水利土木工程学院(005):卫老师,电话:18392969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