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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录取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4、有两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2)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我院不承担责任。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7、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 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为20121212013115

2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函报,考生需登录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218.247.182.86/default.aspx)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名表。

3、网上填报信息后,考生需在报名截止前(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提交下列书面报名材料。

通信地址:(快递)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图书馆楼309

 (平信)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

收件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联系电话:010-82241865

1)填写完整的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两名专家的推荐书(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

3)政治审查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5)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7)一寸免冠照片1张; 

8)身份证复印件。

4、在报名截止前,考生需交纳报名费200/人。汇款须写清考生姓名及报名编号

汇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

收款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8

四、 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20133月中旬(网站会提前公布考试时间,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考试地点: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

4、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5、初试方式:初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6、复试:考虑到外地考生往返北京的实际困难,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复试细则查询我院网站信息。

五、 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六、 联合培养

2013年我院计划与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中南大学三所高校联合培养,具体招收的导师及研究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报考我院与北京科技大学或东北大学或中南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入学后具有我院与联合培养相应高校的双方学籍,同时在双方均享有在校生的权力。第一学期在联合培养相应高校完成课程学习,之后在我院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由联合培养的高校负责,毕业证书由我院颁发,并且与联合培养的高校分别加盖公章。联合培养只针对统招统分生。

七、 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2013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30名,其中招收与北京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5名,与东北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3名,与中南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2名。

八、 学习期间的待遇

我院录取的全部为公费,入学后享受院基本奖学金和助研津贴,每月2000元左右,同时还可享受节日补助等其它福利。此外,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和申请专利可享受院内相应的奖励。委托培博士研究生工资由原单位支付。统招统分在学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各种奖学金。

九、 其它

因教育部关于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尚未下达,本简章及2013年博士招生目录仅供考生复习参考。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另请报考的同学随时关注我院网站信息更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