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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017年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办学单位。为充分发挥学校干部教育和公务员培训的优势和特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需要,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017年面向社会招收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


 一、专业介绍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是广东省委直接领导下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开展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位于 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的广州市越秀区,校园环境幽雅,人文历史厚重,办学设施齐全,配套功能完善宿学校教学科研实力雄厚,拥有完备的多领域、多层次党员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和公务员教育体系,培养了大批公共管理人才,是广东省干部培训和公务员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1993年,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单位。

公共管理专业是学校的传统优势学科,具有长期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历史。目前,该专业现有教师12人,其中教授4人,讲师6人,助教2人,获硕士学位10人,40岁以上4人,40岁以下8人。承担着包括公务员培训班在内的主体班次6个专题的教学,计有《地方政府行为的规范化》、《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加入WTO后政府职能的转变》、《邓小平的政治理论与政治体制改革》、《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思想》、《增创新优势中的政府职能定位》等。还承担着包括硕士研究生、本科、大专等层次的学历班次16门课程的教学,计有《行政管理研究》、《比较行政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区管理研究》、《西方国家政治制度比较》、《行政能力研究》、《公共行政学》、《行政领导学》、《行政决策学》、《人力资源开发研究》、《公务员制度概论》、《行政史》、《市政管理学》、《社会学》、《领导科学》、《人事管理学》等。教学手段包括研讨式教学、案例分析、情景对话、多媒体教学等。

  该专业设立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市政管理、公共政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社区管理等5个研究方向,近5年来,全教研部公开发表论文173篇,出版专著7部,教材4部。唐晓阳教授等老师多次承担国家人事部的科研项目,并屡屡获奖。目前承担国家科研项目1项,省级科研项目2项,自选科研项目2项。

 

二、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教育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和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培养方向:政府管理、公共事务与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与社会治理公共财政

   

三、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教育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招生。

(二)报考条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工作均按照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四、招生名额

2017年拟招收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学位研究生20名。


五、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考点请选择暨南大学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点代码:4418)。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生报名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时间为准。考试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办理。

2.现场确认地点:暨南大学

(三)准考证打印

2016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16年12月24日

2.初试地点:暨南大学报名点指定。

3.初试科目和参考资料:

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和英语二(100分)。

参考资料:考生可参考2017年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大纲及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考试大纲。

(二)复试

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20173月公布。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八、学制、学费、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一)学费学制

    学费每年15000元学制3年

(二)培养方式

    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主要利用周末和节假日时间授课,并有计划地安排时间集中学习。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并采取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三)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颁发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九、联系方式

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3号

    邮政编码:51005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电    话:020-83122642     

    联 系 人:陈老师

  邮  箱:26939371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