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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

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依据《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结合各专业生源情况、招生计划数额和调剂结果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

二、复试生源

依据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及相关文件,达到教育部复试基本线且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可调剂我校。所有通过国家复试分数线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和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时间:41530日。

(二)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1寸免冠照片两张(体检表、复试人员登记表);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

1. 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核

1)笔试:专业课和英语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含听力30分。

2)面试:专业面试满分50分,内容包括专业基础及专业相关问题等;英语口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每名考生专业面试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时间不得低于20分钟。

2. 综合素质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等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6)心理健康状况。

3. 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 加试

参加复试的跨专业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试卷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计入总分。

5. 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100分)=复试成绩×70%+初试成绩×30%(初试、复试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

6.其他

认真详实记录研究生复试情况,做好复试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复试材料包括复试情况表、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表、总成绩综合排名名单等)。

四、录取

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经过复试。考生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核算后,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分低于180分者;

2)专业课、英语笔试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

4)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5)综合素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