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江西省 院校隶属:江西省

奖贷学金

奖贷学金

奖助政策

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助学金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未转至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奖学金类别

学科

奖励标准

说明

学业奖学金

工学(含工程硕士及可按工学门类招生的理学专业)

特等奖学金(13000元)

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的研究生第一年均为特等。第二、第三年按人数的10%评选。

一等奖学金(10000元)

第二、第三年按人数的50%评选。

二等奖学金(7000元)

第二、第三年按人数的25%评选。

三等奖学金(5000元)

第二、第三年按人数的15%评选。

其他学科

一等奖学金(11000元)

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的研究生第一年均为一等。第二、第三年按人数的15%评选。

二等奖学金(8000元)

第二、第三年按人数的60%评选。

三等奖学金(5000元)

第二、第三年按人数的25%评选。

优秀新生奖学金

所有学科

每人奖励5000元

一志愿报考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含推免),且获得过国家级学科竞赛(A类)二等奖以上的学生或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优秀毕业生。

国家助学金

6000元/年

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

20000

按学习成绩、科研业绩及综合表现评选。

省政府奖学金

10000

按学习成绩、科研业绩及综合表现评选

“三助”岗位

300-800元/月

学校按研究生总人数20%公开招聘,本人主动申请。

各类社会奖学金

2000-10000元不等

宝钢教育奖学金、钟惠明奖学金、新桥矿业奖学金、先导教育奖学金等。

培养经费

3100-4000

理工科4000元,其它学科3100元。

注:奖励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政策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