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院校隶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研究生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案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

一、调剂原则

1.调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2.为保证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权益,我校调剂包括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两种方式。

3.学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4.所有调剂工作在考生第一志愿复试工作完成后进行。

5.各所院调剂专业及名额将于调剂工作开始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

6. 调剂采取差额复试,调剂复试比例不超过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

    、校内调剂规定

1.我校一志愿生源丰富专业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本校考生的调剂。

2.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3.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是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专业的上线考生,且第一志愿复试成绩及格。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的代码和名称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相同。

5.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1052”)不接收报考其学术型专业及其它专业的调剂生源。其它专业学位可接收其对应的学术型专业、或其它相近专业的调剂生源。

6.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调剂资格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由高向低排名确定。

三、校外调剂规定

1.我校部分学科专业接收校外生源调剂。相关专业根据学校复试进程陆续公布。

2.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的代码和名称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相同。

4.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1052”)不接收报考其学术型专业及其它专业的调剂生源。其它专业学位可接收其对应的学术型专业、或其它相近专业的调剂生源。

5.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调剂资格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由高向低排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