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主管部门:工业与信息化部

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2021年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1〕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等文件要求,经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以下简称“系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特制定《2021年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客观评价;在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根据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相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疫情防控与复试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的工作方针,稳妥做好2021年系统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系统院成立以院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负责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规定和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3)负责指导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按照复试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地完成。

(4)负责部署防控工作和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

2、人力资源部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复试工作进行过程监控,复试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妥善处置相关应急事项,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及经费保障。

3、成立复试专家组,复试专家组不少于5人,并设组长1名。由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复试专家组负责制定复试考核内容,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和客观评价。

4、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招生办公室留存备查。

5、设立监督小组,监督整个复试过程,公布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6、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3月29日-31日。

7、复试组织过程中,复试专家组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

三、复试准备工作

1、系统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3月下旬,公布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官网(https://www.caasse.com/index.asp?modelname=index);

2、本年度复试专家遴选,要求相关复试专家具有本单位研究生导师资格,该专家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者报考本单位,且专家本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相应的学术考核能力。

3、系统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参加复试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确保复试工作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进行。

4、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该项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研究生复试的咨询相关工作采取电话和网络的方式进行。考生资格审查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电子邮箱(caeccyjs68193064@163.com)。考生需要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如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学信网上学籍证明,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学信网上学历证明,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3)准考证扫描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扫描件

(5)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扫描件。

(6)与专业相关领域发表论文扫描件。

(7)各项获奖及荣誉证书扫描件。

5、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审计部门负责复试的监督工作,复试期间,将派监察人员到复试现场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巡察。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复试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异议进行核实,对申诉问题确实有误者,将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最终答复考生。

四、复试录取办法

1、参加系统院复试要求:

(1)符合2021年系统院招生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总分305分以上,且各科成绩必须满足教育部公布的进入复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学术学位类)。

(3)初试科目应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必须相同。

(4)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调剂;

(5)不接收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调剂。

(6)在校期间品学兼优,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2、复试采取方式

(1)复试方式首先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拟采取专业课复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过程全程录像。

(2)专业课复试采取远程限时开放论述题的方式,着重考查学生专业综合能力。

(3)综合面试应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4)专业课复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5)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考核不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会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查。所有复试考生均需登陆系统院组织的高校毕业生素质测评。

3、诚信复试

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系统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照要求,签订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复试。

4、设备及环境布置要求

①用于面试的设备:手机、电脑、平板等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2台)。其中一台主机位正面拍摄用于面试(需保证考生本人面部及上半身、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且清晰可见);另一台第二机位从后方监控考生环境(需能清晰看到考生、主机位屏幕内容及四周环境);

②流畅的、能满足视频交流的网络;

③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明亮、整洁、安静,不逆光;

④将用于复试的设备提前安装并注册好复试软件“腾讯会议”和备用复试软件“瞩目”;

⑤请考生在进入复试考场前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保证在复试期间不被移动设备通话、外放音乐、闹钟等打扰,避免导致影响复试效果或网络复试中断。

5、考核流程

网络远程复试前,系统院研招办将逐个联系复试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报到,对考生进行身份、复试材料的验证及审核,并进行网络测试和复试演练。通过“在线身份识别”环节核实考生本人和身份证上照片的一致性、审核考生复试材料的真实性、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网络远程面试当天,考生在面试前按要求提前候考,系统院将对考生进行考前网络、设备、环境的检查。候考后,考生应及时关注手机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进入网络远程面试考场。综合面试结束后考生离场,不得再次进入复试考场。

6、复试成绩的使用及录取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

(2)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实施差额复试,原则上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3)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7、一般不予以破格复试,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原则上不予以加分。

8、考生复试成绩查询及拟录取工作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公布时间初步定于5月,具体时间依复试工作进度确定。查询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官网(https://www.caasse.com/index.asp?modelname=index)。

9、公布考生复试咨询电话(010-89061669)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010-89061685),公布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