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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调剂复试工作分批次进行。4月中上旬原则上完成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工作,4月中下旬完成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及相应要求以学院(学部)通知公告为准。

二、复试资格

(一)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应在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前提下,由学院(学部)根据调剂考生的专业素养、初试成绩、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等因素确定,并在调剂平台中通知。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必须符合《江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以及我校各学院(学部)确定的调入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包含单科和总分)。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要求:调入需要考数学的专业,考生初试则需要考数学(特殊专业除外)。

5.调入专业考试科目数应与调出专业考试科目数一致。

6.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接收工程类专业学位调剂考生(专业代码前三位为085、086)。

(二)符合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资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可享受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其加分列入初试总分中,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调剂程序

1.考生填写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通过报名账号进入考生调剂服务系统,选择江西理工大学(10407)和需要调剂的专业并提交调剂申请。

2.学校发送复试通知。学校对符合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院(学部)组织的复试,如未按时参加,取消复试资格。

5.发送待录取通知。对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四、复试方式

学校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具体复试方式由各学院(学部)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五、资格审查

各招生学院(学部)在复试前应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3)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6)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

(7)江西理工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8)可提交含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英语四、六级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

现场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其中(2)-(5)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核验。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按照学院(学部)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电子档,在开学时,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复核)。

(9)全日制定向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时必须签订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

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六、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心理测试、综合面试、笔试环节。其中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个内容;笔试包括专业笔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的专业必须进行专业笔试)和部分考生加试两个内容。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或成人应届本科)、非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期间主干课程加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与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除外),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七、总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为100分(部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可由学院自行制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由综合面试成绩和专业笔试成绩组成,各占比50%;未进行专业笔试的以综合面试成绩为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人员及其他相关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以一定比例形式另外加入复试总成绩。

2.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建议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原则上初试成绩占50%-70%权重、复试成绩占30%-50%权重,总成绩计算或折算办法具体由各学院(学部)制定,报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在复试前公布。

八、拟录取工作

(一)各招生学院(学部)应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一般考生低于60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50分;英语听说能力总分一般考生低于12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9分。

2.进行专业笔试考生的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人员及其他相关考生加试科目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

4.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自行在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提交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5.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7.未达到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各学科(专业)可依据本学科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四)录取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调剂考生待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学院(学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学院拟录取信息。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学部)应在复试结束72小时内在学院(学部)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

九、其他

1.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2.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4.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

5.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7-8312730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958号江西理工大学三江校区

邮编:3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