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第一批次调剂报名时间为“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以后12小时之内。后续批次调剂报名时间根据各招生专业具体缺额情况,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调剂信息。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二)第一志愿报考下列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所有调剂专业仅接收初试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三、调剂具体要求
1.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专项计划等五个元素任一发生变化,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校36小时内向拟接受考生回复,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以短信通知为准,以下同)确认接受我校调剂,考生在确认接收调剂复试后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开展调剂复试工作。
3.申请调剂考生在学校发出接受调剂回复后的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接受调剂但未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剂复试的视为本人放弃调剂。
4.各招生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复试。调剂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复试形式
我校调剂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面试。调剂复试时间以各招生专业短信通知为准。复试内容以《沈阳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考生端复试准备工作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的《在线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及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端要求》。
五、关于定向就业的情况说明
我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以及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仅接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即在职人员)报考,不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无须调取人事档案到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