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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公告

为切实做好202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如下细则:

一、组织管理

根据兰州理工大学相关文件精神,成立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调剂招生计划

2025年兰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代码120100)、“会计学”(代码120201)、“企业管理”(代码120202)学术硕士学位点拟接收部分调剂考生,欢迎优秀考生来我校深造。

序号

学科名称及代码

拟招生计划

学术类别

1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27

学术型

2

会计学120201

8

学术型

3

企业管理120202

17

学术型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总分及单科成绩过国家B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均有资格申请调剂

2.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即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4位相同),且统考科目相同,非统考科目相近。

2)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国家公布的2025年国家B类地区分数线。

3、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科发展和研究生培养要求与初试成绩等因素,择优遴选产生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原则上不低于1:1.2进入复试。

四、复试内容

采用线下复试形式,具体内容包括: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25410-13

地点:兰州理工大学彭家坪校区

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考生需要携带和签署的材料(下述证件和证书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1.应届生准考证;学生证(带照片页)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加盖教务处红章(或成绩管理专用章)的前7个学期成绩单(五年制专业打印前9个学期);

2.往届生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毕业证、学位证(带照片面复印到A4纸)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考生人事档案中的四年八个学期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档案或人事管理部门红章);

3.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含体检用)

4.考生须签署个人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

所有材料的复印件要求A4幅面复印。

(二)体检

地点:兰州理工大学兰工坪校区校医院

资格审查时给考生发体检表、贴本人照片,学院在体检表上盖章。考生持学院盖章的体检表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60

(三)调剂复试内容:

采用线下面试形式,面试组导师现场随机抽签组成,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具体内容包括:

1.专业知识测试(面试)

内容:以现场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形式考察专业知识,考察考生对专业核心课、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项成绩满分100分。

2.综合能力测试(面试)

内容: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基本素质,此项成绩满分100分。

3.外语水平测试(面试)

内容: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在日常交往过程中用英语交流沟通的能力和专业外语能力,此项成绩满分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学专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此类考生除参加综合素质面试、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以外还需加试2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考生应知晓并自觉遵守国家相关考试法律法规。不得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否则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予以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将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五、复试时间

时间:2025410-13

地点:兰州理工大学彭家坪校区

六、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比例为30%)、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比例为30%)及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比例为40%)三部分成绩按照比例折算,折算后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专业知识测试×40%+外语水平测试×30%+综合能力测试×30%×50%

七、复试结果公布

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公布成绩,届时学生可登录招生信息网或到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查询。

八、复试费

1、根据甘发改收费[2009]304号文件规定,研究生入学考试收费标准为100元。

九、复试的复议和监督

1、考生如对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异议,在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7日之内,可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和学院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给予解释和答复。

2、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检查须覆盖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经济管理学院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

咨询电话:0931-2973657/2911315    

监督邮箱:zhangqh@lut.edu.cn

监督电话:13919809347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路36号(730050

                               兰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