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2025〕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实施
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本年度学校的调剂政策,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临床医学各专业的调剂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协调,各临床医学院(部)开展具体调剂工作。其他专业由学位点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调剂工作实施办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开展本学院调剂工作。
二、调剂工作要求
一志愿复试后有缺额的专业可进行调剂。调剂规定必须是学术性、择优性要求,不得简单以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考生申请调剂。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由各招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相关审定材料上交校研究生院留存备查。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调剂复试名单经研招办审核后由调剂学院通知考生。
调剂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应届、往届毕业生。
2.符合调入专业(研究方向)的报考条件,以招生简章发布为准。
3.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研究方向)的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5.符合调入专业(研究方向)的其他要求。
6.每位调剂考生同一批次(指同一调剂公告)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或研究方向,若同时填报多个志愿,将以考生在调剂系统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为准。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A类地区的国家线,可申请调入公共管理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能调入。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程序
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待录取等相关网上程序。向考生发布确认复试或拟录取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四、调剂复试办法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超过1:5。复试方式、具体要求及内容参照《福建医科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五、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调剂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7日后方可进入录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