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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根据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一志愿考生复试情况,经初步测算,以下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

学院名

专业名

学位类型

拟调剂人数

备注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7

(085500)机械

方向1:机电系统集成与检测;方向2:先进制造与控制技术;方向3:机械系统设计与优化

专业学位

3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600)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30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085802)动力工程

专业学位

17

电力工程学院、沈国荣学院

(080800)电气工程

学术学位

8

(085801)电气工程

方向2:高效电能变换与传动技术

专业学位

19

自动化学院

(085406)控制工程

专业学位

22

通信与人工智能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专业学位

15

(145200)密码

方向2:密码应用

专业学位

20

通信密码

计算机工程学院

(085404)计算机技术

专业学位

2

(145200)密码

方向3:密码工程技术

专业学位

15

计算机密码

建筑工程学院

(085900)土木水利

专业学位

8

(086200)风景园林

专业学位

3

交通工程学院

(085500)机械

方向4:车辆系统动力学与智能技术

专业学位

6

(086100)交通运输

专业学位

10

工程训练中心、应用技术学院

(085500)机械

方向5: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技术

专业学位

12

环境工程学院

(085700)资源与环境

专业学位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5200)社会工作

专业学位

5

外国语学院

(055100)翻译

专业学位

2

数理学院

(145200)密码

方向1:密码理论

专业学位

15

二、调剂政策

1、调剂考生达到教育部公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考命题科目中,英语一和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可视为相同)。

3、相关学院以此为基础提出接收调剂的具体学术要求。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5、调剂考生请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不接受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的调剂申请。

三、调剂流程

1、我校首次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为2025  4 月8日 00:00—12:00,开放时间为12小时,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2、所有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务必在国家规定的调剂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按照调剂系统要求填写调剂信息。 

3、审定调剂考生名单。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要求,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审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

4、组织考生复试。我校将组织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现场或线上复试,复试形式由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考核内容详见《南京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报考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5、复试结束后,学校将根据考生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6、我校最后审查确定是否录取。

四、注意事项

1、复试安排以各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通知消息。

2、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通过本通知附件1二维码缴纳复试费。根据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交纳复试费80元。参加复试考生需在4月9日12:00前缴纳复试费。缴费方式为二维码扫码支付(附件1)。未缴费考生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3、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资格审查,具体材料要求见《南京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及报考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其中《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4、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要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诚信守规参加复试。严禁考试作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以上事项若因上级政策而改变,以新政策为准,不另行通知。

6、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吴老师,025-86118105,各学院联系方式见下表:

序号

学院

联系人

电话

1

机械工程学院

魏老师

025-86118243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石老师

025-86118278

3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万老师

025-86118221

4

电力工程学院、沈国荣学院

汤老师

025-86118400

5

自动化学院

孙老师

025-86118315

6

通信与人工智能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刘老师

025-86118301

7

计算机工程学院

陈老师

025-86118292

8

建筑工程学院

周老师

025-86118432

9

交通工程学院

徐老师

18151008617

10

工程训练中心、应用技术学院

邵老师

18151002993

11

环境工程学院

曹老师

18205144246

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吕老师

025-86118495

13

外国语学院

朱老师

18151002723

14

数理学院

马老师

025-86118176

 

附件:1.缴费二维码

     2.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