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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207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207所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必要环节,对航天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起着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207所(以下简称二院207所)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5年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与管理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以下简称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复试录取工作,二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统筹协调和管理,二院203所、207所配合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和招生计划圆满完成。

㈠成立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二院院长担任组长,二院人力资源部、研究生院、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推进二院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

㈡成立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小组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小组在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统一管理二院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各培养单位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应为奇数,须包含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

各培养单位成立复试小组

各培养单位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应为奇数,至少含3名复试专业或专业类获二院批准的研究生导师,纪检监察部门同志须全程参与但不评分。

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总分≥305分,且满足:英语(一)≥41分、数学(一)≥80分,其他科目达到国家A区工学门类相应科目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调剂专业及缺额

专业代码及名称:  0803  光学工程

调剂余额:5

五、调剂工作

㈠调剂报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未经调剂系统填写报考志愿的考生无法完成调剂。

㈡调剂条件。调剂考生须满足二院2025年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考生),应符合二院2025年硕士生招生的报考条件,初试科目应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英语㈠、数学㈠科目必须相同,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㈢调剂要求。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08工学、0702物理学、14交叉学科门类(除1403设计学、1407区域国别学、1451文物外)的考生调剂;不接收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调剂;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在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有理工科背景,品学兼优,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㈣调剂细则。应在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标准和范围,确保科学性。

㈤报名时间。2025年3月28日8:00 — 4月5日17:00

㈥调剂材料。二院接收调剂材料均为电子版材料。考生须扫描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中国航天科工二院2025年考生信息表》、初试成绩单截图、大学期间成绩单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电子信箱(tj_yjsczs@***)命名为“姓名+考生编号”,所交调剂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六、复试录取要求

在生源充足条件下采取差额复试,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不能低于本单位2025年下达招生计划数的150%。

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㈢各培养单位不得复试和录取低于二院2025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的考生。

㈣复试录取期间,须全程录音录像。

各培养单位不得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要求。

七、复试考生

㈠复试提交材料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中国航天科工二院2025年考生信息表》(手写);大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政治审查表》(手写);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本科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开题报告);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代表性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身学习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材料。

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㈡考风考纪要求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研究生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复试主要方式及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职业潜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职业潜能测试不计入复试成绩。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面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

㈠笔试(满分100分)

⒈专业基础课笔试(满分80分)

考试时间为1小时,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⒉英语听力(满分20分)

考试时间为20分钟。

㈡面试(满分100分)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核学生英语口语(2分钟自我介绍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培养能力、学术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

㈢职业潜能测试

每位考生须接受MAP在线测评。

九、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录取。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复试成绩的70%、笔试占复试成绩的3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各培养单位按专业总成绩的名次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拟录取的考生须在确定录取后的一周内将体检报告寄至研究生院,考生须在所在地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必检项目应包含基础检查、内科、外科、五官科、心电图、血液检查、胸片检查,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日程安排

4月5日(星期六)9:00-17:00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

4月6日(星期日)8:30-10:30

笔试、职业潜能测试

研究生院

4月7日(星期一)

考生面试

各培养单位

4月8日(星期二)

公示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督查,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二院207所招生计划、调剂信息、复试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研招网和“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向考生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工作日。未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实行复议制度。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二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舆论的咨询和监督。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88526444

研究生院邮箱:tj_yjsczs@***

研究生院通讯地址:北京142信箱25分箱(100854)

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8766342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10-82837456

十二、本工作方案由航天科工二院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