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须同时满足调入专业的复试资格线。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如有跨学科门类考生须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
5.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志愿填报,否则无效。
(二)调剂程序
1.学校发布调剂信息。研究生处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公布调剂缺额及要求。
2.考生系统填报志愿。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在学校规定的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直接登陆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调剂志愿。
3.考生接收复试通知。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复试工作相关要求确定调剂考生人选,并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网接收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待录取”。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确认“待录取”,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未按要求确认“待录取”,可视为自动放弃。
调剂期间,调剂专业、人数可能按照生源情况和计划变更随时作出调整,以调剂系统和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官网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