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办法
一、调剂遵循的原则
(一)为鼓励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原则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已上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应优先安排其进入复试。
(二)对我校一些没有考生上线或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从校外调剂录取;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6年调剂政策。
(三)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我校同一学科门类“相近学科或者专业”的调剂原则:
(一)学术学位:
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如07理学、08工学。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接受0871管理科学与工程调剂(须双上线),接受相同学科门类调剂,且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剂生源不足时可接收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等相近专业调剂。
1405智能科学与技术接受调剂门类和专业:08工学、07理学、140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4遥感科学与技术、1405智能科学与技术。业务课二须考408,优先接受统考科目英语一、数学一调剂,调剂生源不足时可接受其它相近的统考科目调剂。
交通运输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优先接受同学科门类、且统考科目英语一、数学一调剂;调剂生源不足时可接收同学科门类其它相近的统考科目调剂。
安全科学与工程优先接受同学科门类、且统考科目英语一调剂;在调剂生源不足时可接受同学科门类其它相近的统考科目调剂。
(二)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如:02经济学,08工科,07理科。0551翻译仅限055101英语笔译和055102英语口译调剂,0453国际中文教育仅限0453国际中文教育调剂,0452体育仅限0452体育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该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
(五)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以及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办理调剂录取手续,否则调剂录取无效。
二、录取遵循的办法
(一)调剂考生的复试和录取按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二)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后,会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官网(网址:http://grs.cafuc.edu.cn/zsgz/zsxx.htm)以公告的形式通知考生。
三、其他
(一)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确认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合同。
(三)我校调剂录取的所有工作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下执行。
(四)本文件与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文件规定相冲突的,以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文件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