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以及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1.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分数线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对外国语和数学统考科目具体要求如下:初试英语(一)的,可以调入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数学(一)的,可以调入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数学(二)的,可以调入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调。经济类综合能力(科目代码396)等同数学(三)。
4.学院(部)拟调剂专业的其他学术要求及具体复试安排,见各学院(部)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调剂复试方式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考生采用线上或线下的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方式、时间安排等请见各学院(部)的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三、调剂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见各学院(部)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1,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7.湘潭大学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8.各学院(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调剂复试程序
1.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校审核考生信息后,将通过调剂系统向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的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3.各学院(部)在其官网公示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发布其调剂复试录取方案。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4.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须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bm.xtu.edu.cn/logout),招生项目为“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用户名为准考证号(15位数),初始密码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为18位数字(最后一位为X的,X为大写),登录系统后,进入“复试结果查询”,按缴费说明缴纳复试费(缴费标准为120元/人)。由于数据更新延迟原因,调剂考生请在接受复试通知12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5.调剂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成绩合格标准由各学院(部)自行确定。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加试。
6.复试结束后,各学院(部)在其官网公示调剂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
五、调剂录取
1.各学院(部)将依照学校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根据教育部规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4.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录取学院(部)。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七、其他说明
1.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诚实守信,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复试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由各学院(部)按程序在其官网公示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等信息。调剂复试结束后,全校拟录取总名单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九、复试监督和复议
1.学校的调剂复试工作由校纪委和研究生院进行全面监督。
2.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和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学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监督电话:校纪委0731-58292015;
联系电话: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731-58292051。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31日
附件见网址:https://yjsc.xtu.edu.cn/info/1084/98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