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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

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和江西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为做好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总体要求

1.学校研究生教育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学校有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全校调剂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各招生单位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各学科专业调剂工作进行指导。

2.学校根据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招生网站及时、准确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严禁招生单位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调剂信息需经本招生单位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由学校层面统一对外公布。

3.所有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4.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5.调剂工作办法须报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6.学校硕士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负责对各招生单位调剂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发现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学校调剂服务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周到细致。

二、调剂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A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在符合各招生单位(学科点)专业附加调剂要求条件的情况下,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初试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各招生单位(学科点)专业附加调剂要求条件的情况下,结合调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综合考量初试科目及分数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各招生单位(学科点)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设置接收调剂要求条件:1.初试成绩要求(单科或总分),2.初试科目规定要求(如:英语一、数学一),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4.本科专业要求等,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调剂基本要求需经招生单位审核(签字、盖章),报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MPA教育中心)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考生填写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按要求填报调剂至我校相关专业志愿。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我校调剂考生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

(二)招生单位筛选审核信息。各招生单位(学科点)在服务系统里筛选合格生源,并添加至复试备选库内,同时将筛选调剂合格考生名单(纸质版)报送研招办审核。

1.各招生单位(学科点)筛选调剂考生时,须按制定的调剂要求条件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各招生单位(学科点)须在锁定时间内及时处理查看所有调剂考生信息,在查看时“标记已读”,每位考生调剂信息要在“内部备注”注明筛选或不筛选的原因。

(三)调剂复试通知发送。被各招生单位(学科点)筛选的调剂考生,经学校研招办审查后,在调剂系统内统一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6小时内,须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处理。

(四)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已接受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及时与招生单位(学科点)联系确认复试相关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处理。

(五)调剂复试差额比例。各招生单位(学科点)应充分考虑调剂考生的不确定性,科学合理确定筛选比例,差额比例不少于120%。

(六)调剂考生待录取。学校将根据各招生单位报送的待录取名单,依据调剂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为拟录取的考生,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在发送“待录取通知”时,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考生自行放弃待录取资格。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复试结果的相关通知或公告,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如考生未及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各招生单位(学科点)应及时与考生联系并告知后果,对已联系并告知不确认且超过通知规定时间的考生,视为考生自行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有权撤销待录取通知,并递补其他考生。

四、调剂工作要求

(一)加强调剂系统管理。各招生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调剂服务系统操作与管理,主要包括:及时在线回复调剂考生留言;做好与学科专业沟通,为各学科专业提供申请调剂考生信息;经学科专业同意后,及时筛选合格生源;及时向研究生院报送纸质调剂考生名单;确保考生信息安全及调剂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调剂信息公开。各招生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及时、准确地对外发布缺额信息、调剂具体要求、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反馈调剂结果及联系咨询电话等。调剂拟录取名单按有关规定,由学校统一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三)做好考生服务工作。调剂复试工作期间,各招生单位要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安排熟悉业务工作人员值守等方式,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及时、耐心、细致地解答考生咨询,畅通考生咨询渠道。各招生单位要在调剂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做好考生服务工作。

 

                                学校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序号

学院(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1

农学院

易老师

0791-83813587

810966705@qq.com

2

林学院(园林与艺术学院)

郑老师

0791-83813322

281060878@qq.com

3

动物科技学院

刘老师

0791-83813414

574298589@qq.com

4

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

孙老师

0791-83813884

3597275529@qq.com

5

工学院

钱老师

0791-83813291

289864881@qq.com

6

经济管理学院

孙老师

0791-83828089

362273668@qq.com

7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崔老师

0791-83813461

1049525236@qq.com

8

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

郭老师

0791-83813245

675943799@qq.com

9

化学与材料学院

王老师

0791-83813574

549361108@qq.com

10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老师

0791-83813420

64596575@qq.com

11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郑老师

0791-83813459

187231581@qq.com

12

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学院)

刘老师

0791-83828363

67373416@qq.com

13

职业师范学院

徐老师

0791-83813572

615516084@qq.com

14

MPA教育中心

朱老师

0791-83828594

547715384@qq.com

15

软件学院

王老师

0791-83828193

530650901@qq.com

16

外国语学院

王老师

0791-83813222

15070977887@163.com

17

学校研招办

吕老师

王老师

0791-83828039

jxau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