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研究院602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江西教育厅、中国航空研究院相关要求,特制定我所调剂复试录取方案,相关信息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和江西省委省政府、中国航空研究院的工作要求,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稳妥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
依据《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基本条件如下:
1.调剂专业为飞行器设计(082501);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其他要求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三、复试具体工作
(一)复试安排
我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线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时间暂定为4月20日-4月24日。复试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我所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做好相应的复试准备。
(二)复试比例
2026年我所实行不低于1:1.2的差额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材料要求
在复试之前,我所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在4月18日前将下列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2834247211@qq.com。
1.身份证(正反面);
2.应届考生的在读证明/往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
5.《中国航空研究院602研究所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见附件2);
6.其他学习能力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成绩单、四六级证明等;
7.个人简历(含基本信息、教育背景、报考信息、专业技能、项目经历、获奖信息、自我评价等)。
以上每个材料以“序号+材料名称”进行命名。所有材料存至一个压缩包,以“考生姓名+本科学校+初试分数”进行命名。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
第一阶段: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按要求提交《中国航空研究院602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的扫描件或照片。
2.心理素质测试
考生须通过指定平台在4月18日前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具体操作请见附件《中国航空研究院602研究所复试心理测试操作流程及要求》(见附件3)。
第二阶段:
笔试采用闭卷笔答的方式。考生按照笔试时间到达考试地点,进行考生身份查验、身份识别比对、安全检查和违规物品检查。考生在规定答题纸上进行做答。笔试时长为1小时,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由评卷小组对考生答卷进行集中评阅。笔试成绩低于60分将无法进入第三阶段面试。
第三阶段:
为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1.专业综合面试
考生进行个人汇报(5分钟以内,使用PPT汇报)。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汇报过程中,专家可以打断提问),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
2.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由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
(五)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8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
复试考核成绩(不含加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外语能力测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任何一项无故未参加者,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复试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所复试,复试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复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2.考生开始复试前应出示身份证件,按要求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
3.复试过程中,考生有作弊嫌疑的,可当场取消其复试资格,一经查实,按考试违纪处理。
4.复试结束,复试小组应结合复试情况对考生做出综合性评价。
5.我所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四、体检
考生确定拟录取资格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6月30日前寄到研招办,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五、录取
1.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
2.我所严格依据总成绩的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2026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复试结果及总成绩经所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所有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我所纪检部将对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督导。
联系方式:0798-8465505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对违规行为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复试工作中营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参与复试全体工作人员及专家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人员,必须回避全过程。
七、其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3.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98-8465064
联系邮箱:2834247211@qq.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景德镇珠山区航空路6-8号602所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