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上级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
2. 按计划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各招生二级学院实际录取人数不得突破下达的招生计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互相调整。
二、组织管理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成立由宣传、招生考试、纪检监察和后勤保障等部门组成的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 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参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学院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 招生学院按招生学科或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复试小组成员应集中在现场进行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招生学院专人收集后,统一提交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 招生学院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加强对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开展政策、业务、纪律、考试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武夷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工作规范》。
复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复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复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严禁通过非保密方式传送和讨论有关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等涉密事项。
招生学院要根据本办法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及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现场复试的招生学院要落实复试场所(候考室、考室等)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三、复试要求
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含各专业<或方向>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等),报送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经学校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未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招生学院不得开展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1.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第一志愿上线生源多于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由招生学院自行划定高于国家复试线的分数线。
2. 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招生计划及上线考生情况采取差额复试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具体复试差额比例由招生学院决定。上线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上线生源数组织复试。
3.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招生学院可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和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合并复试,分开排序。
4. 各招生学院复试名单须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复试时间
我校预计于3月下旬陆续开始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三)复试资格审查
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考生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考生签订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承诺书中应明确诚信考试的学生主体责任,明确告知何种情况视为作弊以及作弊的处理方式。
2.《武夷学院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该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档案所在地填写并盖章;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填写并盖章)。
3.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4.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6门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由校级教务部门出具)。课程成绩证明,报考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考生除外。
5.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往届生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1)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签字的承诺书。
(3)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复试内容
1. 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水平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招生学院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招生学院应组织相关老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身体素质考核。今年复试期间暂不进行体检,考生需提交近半年内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考生入学后还需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
2.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考试时间 3 小时,试卷满分为 100 分,60 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旅游管理硕士考生另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该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综合素质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含外语测试)等成绩所占的比例。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硕士生破格复试
我校复试原则上不采用破格复试。
(六)复试形式
1. 我校复试形式均采用现场复试,招生学院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公告。
2. 注意事项
(1)招生学院应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核。即做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数据,加强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
(2)招生学院应严格执行“三随机”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应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招生学院应合理安排复试时间。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应按招生学院要求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请考生合理安排到校时间。未参加复试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和录像,禁止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禁止将相关考试信息泄露或公布,禁止使用AI技术作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相关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及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等将触犯刑法。
(七)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1. 招生学院须公布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提交证明材料并提交加分申请书,经验证符合加分政策才能予以加分,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2. 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原则上于4月7日前结束,招生学院要及时组织资格审查和复试工作。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发布信息为准。
(八)调剂考生复试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统一管理学校调剂工作,统一审核学院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招生学院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3月28日开通后,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或若干批次调剂复试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短于12个小时,不长于36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5小时(锁定期间考生无法填报新的志愿,请慎重填报)。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则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所有调剂生的复试工作于4月28日前结束。
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各专业调剂政策以招生学院发布为准。
调剂考生须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招生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严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外的其他渠道接受调剂考生。
招生学院应在调剂考生复试前公示调剂名单,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招生学院指定日期根据安排参加复试。
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招生学院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录取办法
1.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原则上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2. 调剂生源必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3. 招生学院应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换算比例等信息,并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五、复试监督
1.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招生学院要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公布学院监督举报电话,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把关和解释工作。
2. 加强校、院两级巡考。学校成立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的若干巡考小组,招生学院成立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的若干巡考小组,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通过现场巡察等方式,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管,严肃考风考纪,及时纠正复试录取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 强化复试监督检查。招生学院纪检委员做好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
4. 严格落实复试责任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保密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5. 纪委(监察专员办)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9)5137155,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电话:(0599)5232386。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如与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武夷学院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武夷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20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