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辽宁省 主管部门:辽宁省

信息公开

(一)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我校在本单位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开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拟招生计划等招生信息

)在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下同),我校将提前在本单位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复试方式及有关考核要求、录取程序、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将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上传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进行公开。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本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