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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推免工作相关部署要求,规范组织实施我院硕士推免生相关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我院硕士推免生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国内高校对口专业有当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重点向北京大学物理、化学专业和清华大学核工程与核技术、工程物理、能源动力、水力水电、材料、机械、化工、高分子材料等专业倾斜。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3.申请人须为有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三、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院硕士招生(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接收推免生总人数为每年100人左右。根据我院需求和生源实际情况,可在相近学科专业之间调整拟接收考生。接收申请专业及各专业人数分布参见研招网“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院校信息-信息公告栏内往年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简章。

审核、考核要点

1.材料审核。

院各招生单位各自组建审核考核专家组(原则上专家不少于5人),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汇总后形成审核成绩。各招生单位可以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筛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也可将材料审核成绩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中。

2.综合考核。

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重点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进行考核评价。

五、接收程序

相关时间及流程为初步计划,如有调整,我院将根据教育部通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及时更新,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留意。

1.每年的9月15日前公布我院推免招生工作办法和招生专业目录。

2. 9月30日,我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3.我院10月初安排复试。考生本人来我院参加复试、体检。复试时请携带:

①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②《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20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③个人陈述1份(用大约2000字介绍本人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④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

⑤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⑥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⑦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2张。

4.符合条件、被我院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我院将于10月中旬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5.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上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六、其他事项

1.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所在学校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①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②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

③体检不合格的。

3.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第二年春季学期的硕士研究生复试。

4.学费及奖助办法

我院硕士研究生需按学年缴纳学费8000元/每学年/人,每月享受助学补贴1801元/月/人、学位科研阶段的午餐补贴保健津贴与科研奖励等。

5.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9357800/9229。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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