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2027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创建于1950年,是我国核科学技术的发祥地和基础性、前瞻性、先导性、工程性核科研综合基地,作为重要科学思想库、技术储备库和人才培养库,为国家核科技创新、核工业发展、核科技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著名科学家吴有训、钱三强、王淦昌、戴传曾等先后担任院(所)长,共有70余位院士曾在我院工作或学习过。现有两院院士6人,高级科研与工程技术人员1500余人,下设核物理研究所、反应堆工程技术研究所、放射化学研究所、核技术综合研究所、核安全与环境工程技术研究所、核工程设计研究所等6大科研主体所;拥有中国核数据中心等13个国家级、部委级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现有《原子能科学技术》、《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同位素》、《质谱学报》等核心期刊。院先后获得国家奖160余项、省部级奖1760余项,“中国实验快堆”获2018年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中国先进研究堆”获2024年国防科技进步特等奖,获发明专利4300余件,连续三年(2023-2025)荣获“中国专利奖”“两金一银”。
原子能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始于1956年,现有物理学、化学、核科学与技术三个一级学科及应用数学(二级学科)博、硕士学位授予权,涵盖应用数学、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放射化学、核能科学与工程等16个二级专业,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122名,硕士研究生导师247名,已培养博、硕士研究生近3800名。
二、招生类别
招生类别为计划内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统招统分)和计划内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定向就业)。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7年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与参考书目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院校信息-信息公告”。
202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同时,考生所学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报名
(一)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简化考生报名程序,推进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核验材料,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同时按照所选报考点要求上传考生材料。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24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2日),每日9:00—22:00。10月24日22:00前,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上传考生本人材料,同时关注我院的通知信息。
特别提示:考生如已在预报名阶段填写报考信息,支付初试费并已生成报名号,无需在网上报名阶段重复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点将对本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请考生在此期间密切关注报考点通知信息。对于在京报考资格需复核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请按照报考点审核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的,后续将予以审核不通过。
六、网上报名要求
(一)网上填报信息
1.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特别提示:“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和“专项计划”等四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2.考生直接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照片。
3.考生应当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所报考我院和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考生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院的北京市的考生报考点为: 北京理工大学 。
(二)学历(学籍)校验
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对于报名阶段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若通过初试、复试并被拟录取者,应当在2027年9月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三)网上支付
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4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提示: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将在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告),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
特别提示:《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初试
1.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
(1)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
(2)12月19日下午14:00—17:00,英语(一);
(3)12月20日上午8:30—11:30,数学(一)或业务课(一);
(4)12月20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
3.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或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不得使用计算器,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
4.成绩公布: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若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八、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报考我院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分数线要求者可以进入复试环节。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接收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我院对复试考核总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在此基础上,根据部分学科专业特点对复试中的单项考核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仅限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视各招生专业情况,可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院各二级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对于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
(三)录取
考生通过我院复试考核后,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7日。
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应当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院;拟录取的定向考生应当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就业合同书、委托培养协议书等材料,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我院不承担责任。
202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详见“研招网-院校信息-信息公告”或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官网。
九、学制
原子能院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术型,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我院硕士研究生需按学年缴纳学费8000元/每学年/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享受每月助学补贴1801元/月/人、学位科研阶段的午餐补贴、保健津贴与科研奖励等。
十一、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具体培养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新镇。研究生学位课程学习一般在原子能院生活区核工业研究生部,学位科研在原子能院工作区。
非定向研究生入住学生宿舍,一般为4人间,免住宿费;定向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
十二、毕业就业
硕士生毕业应落实个人培养计划,完成全部培养过程,包括学位课程学习、开题、中期考核、论文答辩、参加相关学术活动、发表学术论文等,具体以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定向生毕业就业按照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工作。
非定向生毕业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由择业。
十三、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我院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四、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市275信箱73分箱
邮政编码: 102413
联系人:刘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 010-69357800/9229
传真:010-69359800
Email: ciaeyjsk@126.com
热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原子能院。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研招办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