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关于为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考生提供考试合理便利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招考委〔2025〕23号)要求,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教育考试考生申请合理便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考考务〔2024〕5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报考我单位的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和我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我单位提前做好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