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调剂办法
学校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填报,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一)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第一志愿报考下列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
考生在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教育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执行。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调剂程序
1.各单位需提前制定接受调剂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要求,详细说明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计划余额、调剂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报学校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布各单位的调剂信息。
2.各单位将审核后的接受调剂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完成设置。
3.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各单位登录调剂系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调剂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为拟复试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
5.考生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及时报送拟录取名单。
6.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7.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