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 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严格遵循“综合评价、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着重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专业能力与综合素养,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能的考查,精准选拔具备科研潜力的优秀人才。同时,严格执行政策,严肃纪律要求,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录取过程公平、公正、科学,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1.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
复试和录取工作。
2. 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保障小组,负责招生复试工作统筹安排、组织管理、指导实施及突发情况处置,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3.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全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监督举报的处理。
4.成立研究生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每个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置组长1名,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专业素养、创新能力、英语听说能力等综合素质,并进行量化打分。每个复试小组另设秘书1-2 名,负责协调和记录工作。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 拟招生计划 |
100506中医内科学 | 全日制4人 |
100800中药学 | 全日制9人 |
四、复试对象
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国家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直接进入一志愿复试。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100506中医内科学 | 294 | 36 | 108 |
100800中药学 | 294 | 36 | 108 |
五、复试安排
我院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一志愿复试时间:2026年3月31日。调剂复试时间预计在4月中下旬完成。
复试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142号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传承创新大楼4楼。
一志愿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主要内容 | 地点 |
3月31日 上午8:30 | 资格审查 | 4楼413会议室 |
3月31日 上午9:00 | 综合面试+英语 | 4楼408会议室 |
3月31日 上午10:30 | 专业课笔试 | 4楼408会议室 |
3月31日 下午14:30 | 心理测试 | 4楼408会议室 |
六 、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英语能力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全方位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根据《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进行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专业课笔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 100 分。主要考核学生对该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和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题型以综合性、开放型为主。
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 考试科目 |
100506 中医内科学 | 中医内科学 |
100800 中药学 | 中药分析 |
(三)综合面试考核
全方位考查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人文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学术潜力,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满分为 100 分,由专人进行记录。
(四)英语能力考核
英语能力考核采取口语对话形式进行,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为 100 分。
七、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根据规定提交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查验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留存。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4.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
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及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 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考生请自行用A4 纸打印并手写签名)。
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签写《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八、复试费缴纳标准及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人。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按相关流程支付复试费。 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九、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初、复试成绩
1.初试成绩(总分500分)=思想政治(总分 100)+英语(总分 100)+专业课成绩(总分 300)
2.复试成绩(总分30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 10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 100)+英语成绩(总分 100)
3.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二)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 5)×70%+专业课笔试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15%+英语成绩×5%。
(三)录取原则
1.严格遵循公正公平、择优录取原则,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最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最终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由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确定,并在院官网公示7天。
5.在拟录取过程中,如遇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在对应批次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延。
6.考生凡有违纪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
7.所有录取的考生均为全日制,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
人事档案转至我院。
8.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十、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原则
1.初试成绩(单科、总分)达到国家A类地区医学门类基本要求,且符合我院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
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我院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4.接收调剂的基本规则是:对于同一批次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 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将根据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考虑,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6.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低于 12 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高于36小时。
(二)调剂程序
1.我院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院官网发布调剂信息公告。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调剂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对于部分生源流动性较大的专业,将视调剂生源情况适当放大(不限定差额调剂比例上限,以备调剂生源的择优选拔)。
4.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确认后,将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
5.调剂复试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复试结束两周内将近一个月的体检报告电子版发至邮箱:hnszyyyjyzs@163.com。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二、监督和复议
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我院将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录取原则、严肃工作纪律、统一复试标准,真正做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1.实行监督巡视: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到我院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31-89949020。
2.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联系电话:0731-89949027。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3.考生若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