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研究院(招生代码82901)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要求,为规范、有效开展中国航空研究院(以下简称“航空研究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航空研究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主管院领导、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纪检与审计法律部部门负责人,相关院系所领导、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纪检部与审计法律部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研招复试工作的领导、管理及监督。
复试工作小组设在航空研究院相关院系所,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航空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为保障复试公平、科学,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每组不少于5位专家。成员主要由院系所领导、导师、专家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二、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专家遴选和培训
从招生导师中遴选经验丰富的复试专家,以文件学习等方式进行培训,内容包括: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和航空研究院对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要求,复试的程序、复试考查内容等。
(二)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培训
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政策培训,严守纪律,不随意发表不利言论,保证公平、公正,保持正常复试秩序。
(三)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研究院及相关院系所纪检与审计法律部相关人员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由纪检与审计法律部门组织相关复试专家对复试过程进行重新审议并给出结论,通知复议考生复议结果。
三、复试录取办法
(一)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于3月中下旬公布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具体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
(二)确定复试名单
1.一志愿复试成绩要求:初试总分及单科成绩均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学[08]A类国家线/工程管理[1256]A类国家线。
2.按照相关规定,按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进行复试,相同专业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时,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学业成绩优良,综合素质好,具备一定的航空航天专业知识。
4.工程管理(125601)和项目管理(125602)报考要求(报考条件须满足下列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前需按要求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附件1)扫描版打包发送至相关院系所联系人,复试当天按要求携带原件等材料至面试现场。复试工作小组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信息、英语水平、健康状况、政审情况等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毕业年限、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安排
1.一志愿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拟于3月中下旬进行。
地点安排:中国航空研究院研究生院(扬州)(具体见复试通知)。
2.复试方式
复试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统一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带入考场。
3.复试内容:
工程管理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专业综合测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心理测试。
(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考试形式为线下闭卷笔试,时间为60分钟,包括单选题和论述题两种题型,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2026年全国两会内容等。
(2)专业综合测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时间为20分钟。主要考察学生学业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
(3)听力及口语测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核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聆听理解能力等。满分100分。
(4)心理测试
对考生进行线上测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结果作为复试重要参考内容(具体见复试通知)。
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百分制)按初试权重占录取成绩的50%、复试权重占录取成绩的50%,得出录取成绩。
计算公式:
工程管理: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3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50%+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0%;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总成绩*50%。
四、复试录取相关程序
1.复试合格考生,其复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工程管理思想政治理论单科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合格考生,将按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个人意愿、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于研招网进行公示。
4.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经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6.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调剂
向我院申请调剂的考生,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提交,具体调剂要求按后续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2026年调剂工作办法执行。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组织,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拟录取考生需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提交纸质版原件并将电子版报告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联系方式
航空研究院研究生院:
电话13092001073 邮箱mingzeed@avic.com。
航空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10-58329690。
八、监督
航空研究院受理考生监督举报电话:15945181189(研究生院)、010-58329655(院本部)。
附件: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2.中国航空研究院研究生入学政审表
3.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4.诚信复试承诺书
中国航空研究院
2026年3月23日
附件提取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2NksY5HqN_Dos7G0juiSXQ?pwd=tcs8 提取码: tcs8
附件1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A4纸上);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生)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籍证明、学生证(应届生)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学生证照片及信息页、最后一页注册页);
5.大学本科成绩单(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6.入学政审表(见附件2,盖章可在复试后1周内提供);
7.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见附件3);
8.考生本人签字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4);
9.获地市级以上党委或政府授予的奖励等,需提供奖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选交)
10.职业资格证书,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选交)
附件2
中国航空研究院研究生入学政审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籍贯 | 政治面貌 | 民族 | |||
学习工作 单位 | 档案所在单位 | ||||
该生 思想 政治 品德 表现 | (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态度、业务能力、诚实守信等方面)
考生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 负责人签字: 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招生单位 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姓名 | 性别 | 证件号码 | |||
年龄 | 政治面貌 | 联系电话 | |||
家族遗传病史 | 无□ 有□ 若有请详述: | ||||
先天疾病情况 | 无□ 有□ 若有请详述: | ||||
既往重大疾病史 | 无□ 有□ 若有请详述: | ||||
既往外伤史 | 无□ 有□ 若有请详述: | ||||
既往手术史 | 无□ 有□ 若有请详述: | ||||
有无长期依赖药物的慢性病 | 无□ 有□ 若有请详述: | ||||
视力情况 | 正常□ 异常□ 若异常请详述: | ||||
是否患有色弱或色盲 | 是□ 否□ 若是请详述: | ||||
听力情况 | 正常□ 异常□ 若异常请详述: | ||||
传染病史 | 无□ 有□ 若有请详述: | ||||
体质情况 | 良好□ 较弱□ 若较弱请详述: | ||||
能否正常参加科研院所研究生学习和课题研究 | 能□ 否□ 若否请详述: | ||||
其他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 |||||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信息均为真实情况,未隐瞒病史。若有弄虚作假,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日期: | |||||
附件4
诚信复试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是参加中国航空研究院202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国航空研究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研究生复试相关规定,知晓其中所有内容并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所提供、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
2.自觉服从中国航空研究院的复试安排,接受复试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3.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期间及复试结束后,均不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
4.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考试纪律和复试规则,诚信复试,不违纪,不作弊。
5.保证复试过程不录音录像,不保存和传播有关复试内容。
若本人违背上述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