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吉林省2014年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 发布日期:Mon Nov 04 08:51:19 CST 2013

各报考点: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已经结束,按照报名工作进程安排,考生将于11月10日至14日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做好研究生信息现场确认工作是从严整肃考风考纪的关键一环,是确保招生考试平稳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坚持关口前移,下定决心从现场确认这一源头入手,严格把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良好秩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现场确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报考点要根据本点实际情况和报考人数,制定工作方案,配置图像采集、电脑及打印等设备,配齐工作人员。要将教育部、省招办有关规定和报考公告、确认工作程序及图表等材料在报名确认现场醒目处张贴。

    二、切实做好现场确认宣传与咨询服务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开设专门咨询服务台,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要利用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机会,通过张贴和工作人员告之有关规定要求,对考生进行考前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教育考生树立诚信考试理念,遵守本人阅读并确认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声誉,遵守考试纪律。

    2、提醒考生不要购买社会上或网络上的所谓“研究生试题”等,以免上当受骗。

    3、告诫考生不要寻求“枪手”替考或携带“隐形耳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或在考试中使用通讯设备,违者将受到严厉惩处。

    4、警示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当年作弊的考生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5、告知考生,考场统一配备考试文具,不准考生携带相关文具入场考试。

    三、全面做好现场确认工作

    1、严格控制接收生源的范围,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不予以现场确认。

    (1)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选择考生就读学校地区所属报考点报名。(2)在职人员需选择工作单位地区所属报考点报名。(3)非应届非在职考生需选择户口所在地区所属报考点报名。

    2、认真审核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交的证件、材料,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不予以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须携带学生证。(3)在职考生须携带印有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及学历证书。(4)非应届非在职考生须携带考生本人户口薄及学历证书。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役军人报考研究生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研究生的学历审核要求:(1)现役军人报考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单位代码“9”开头),报考点不进行学历审核。(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研究生招生单位,报考点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学历审核。(3)地方考生报考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报考点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学历审核。

    报考点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证件要认真核对,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同时提醒考生依靠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属于作弊行为。

    报考点工作人员须通过二代居民身份证识别仪读取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信息后方可对考生本人进行现场照相。

    3、合理安排现场确认考生和时间,避免出现集中确认情况发生。

    报名人数较为集中的报考点,要事先与有关高校沟通,合理安排确认时间和人员,避免出现集中拥堵现象的发生,确保各工作环节运行顺畅有序。要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出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确保我省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格落实责任制,从严惩处违规违纪人员

各报考点领导和相关同志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确认工作,把做好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确认工作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抓实抓好。要落实责任制。“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相关工作人员是具体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工作流程认真工作。对工作中不认真负责,弄虚作假,甚至帮助考生实施作弊等行为的违规违纪人员,坚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