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2012年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仅招收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
二、学制与学习方式
全日制脱产或半脱产学习2.5年。学校可为脱产班外地学员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三、学费标准
2012年学费标准为3.6万元/人
四、专业方向
工商管理硕士开设四个专业主修方向,包括:
◆战略与营销管理 ◆生产运作与物流管理 ◆科技与项目管理 ◆财会与公司金融
工程管理硕士开设五个专业主修方向,包括:
◆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物流管理 ◆工程信息管理 ◆工程安全管理
五、报名手续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
预报名时间为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可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或军官证在教育部规定现场报名时间内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报名,包括图像采集、交纳报名费等。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确认不再允许更改。
重要注意事项: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 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特此强调!
各类认证报告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
六、考试
(一)初试
1、
2、初试日期和时间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二)复试
复试由学校组织。我校将根据国家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相关规定及我校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学校将审查考生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准考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七、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须在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签订三方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考核、论文答辩与毕业
根据教育部对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学员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经沈阳工业大学审核,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与撰写工作阶段。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后,经审查通过,由沈阳工业大学向学员颁发国家印制的毕业证书和国务院学位办监制的学位证书。
十、其它
(一)考生报名时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导致复试阶段无法按时调档审查,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不予录取,校方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学校不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不售参考教材,参考教材可到全国各大书店或我校教材科购买。
(四)准考证、复试通知和录取通知书等获取办法:
准考证均采取网上自行打印,请关注全国统一报名网站通知。
复试通知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通知,学校不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由MBA教育中心统一发放。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函件邮寄的时间安排,以及考试成绩、复试分数的查询,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发布。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若本简章与教育部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有不一致处,以教育部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为拟招生数,具体招生人数须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确定后公布。
网 站:yjsxy.sut.edu.cn mba.sut.edu.cn
单位代码:10142
学校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邮政编码:11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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