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2021年我校拟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培养方式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一、招生规模
(一)全日制招生
2021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50人(含推免生100人)。本年度共有18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带▲符号)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研究生,计划招收500人(含推免生75人),学制3年,学习期限3年—5年;共有1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50人(含推免生25人),其中电子信息、机械、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农业(包含5个领域: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畜牧、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林业、风景园林学制3年,学习期限3年—5年;农业(包含2个领域:农业管理、农村发展)、兽医、会计、工程管理、国际商务学制2年,学习期限2年—5年。
接收推免生计划为单列计划,未能完成的计划指标学校收回统一调配使用。
(二)非全日制招生
2021年我校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50人,共有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招生,包括: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农业(农业管理、农村发展)。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3年,学习期限3年—5年。
以上招生计划为学校预编制计划,招收人数最终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及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可能产生的各专业拟考试招生人数变动情况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学校视情况亦可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报考条件(一)中所列1、2、3条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我校代码为:10758。我校报考点代码为:6508。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
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严格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的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报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报名成功后,按网站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学历验证: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仅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完成网上缴费或未完成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大纲
国家统一命题的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考试大纲,请关注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的公告。其它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通过我校研究生管理处网站公布。
(二)初试
1.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严禁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4.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会计、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及录取
1.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及具体要求见复试录取阶段我校研究生管理处公布的相关文件。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记入复试总成绩。
3.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课程(加试科目详见附录: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加试科目),入学后补修相关专业本科核心课程。
5.经学校研究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6.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录取学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7.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加分名单须经相关部门核定后确定。
六、其他
1.推免生推荐要求见《关于开展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推免生接收要求见《关于接收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见我校研究生管理处网站发布的《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学费标准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网站《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4号)规定及我校研究生管理处网站发布的《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
4.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此外还有中粮、先正达等企业设立的企业奖学金。具体内容和评选办法见我校研究生管理处网站相关通知。
5.研究生导师信息见我校研究生管理处及各学院网站。
6.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在校本部学习及住宿,地址: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
7.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执行。
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及加试内容及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
咨询电话:0991—8762140
咨询部门:新疆农业大学研招办
欢迎大家报考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