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兰州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兰州理工大学坐落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经过百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逐步形成了以“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主要内涵的“红柳精神”,铸就了“奋进求是”的校训精神,基本建成了一流工科、坚实理科、特色文科,进入国内同类高校高水平大学行列。
学校现有兰工坪校区和彭家坪校区两个校区,均位于兰州市主城区七里河区。两校区占地2307亩,校舍建筑面积126.05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271万册,电子图书126万册,实验室面积6.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价值8.11亿元。学校现有19个学院和1个教学研究部及1个教学研究中心。有教职工2512人,其中专任教师1659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1037人,博士研究生导师218人,硕士研究生导师863人。
学校是我国首批学士、硕士学位授权高校,现有工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医学、文学9个学科门类。“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环境与生态学”4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省属高校国家“一流学科”突破工程。有20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国防特色学科方向。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学校现有“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省部共建有色金属先进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西北低碳城镇支撑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研基地6个,教育部科研基地7个。
学校不断拓展合作交流空间,主动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深化与地方政府、企业的合作,与20多个省内外城市、200多家企业建立了稳定深入的合作关系,加入甘肃省11加创新联合体,成立黄河流域水生态与水工程研究院、敦煌设计形态学研究院、酒泉先进技术研究院、有色金属产业研究院、兰州理工大学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镍钴金属新材料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机构,建立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2个。近五年来,为工业企业完成技术改造、产业升级项目2800余项。
面向未来,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纵深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和内涵建设,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大学,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生目标与计划
2026年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400人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600人左右,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400人左右。招生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
专业目录及简章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均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填报志愿时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依据当年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照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先进材料及其制备技术、先进高分子材料、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化学工程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发电与智能电网、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机械电子工程、企业管理、会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物理学、力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建筑学、设计学、工业设计、法学、热能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可再生能源与环境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冶金物理化学、有色金属冶金、环境科学与工程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材料工程、化学工程、安全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测绘工程、水利工程、机械工程、纺织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网络与信息安全、药学、生物技术与工程、制药工程、食品工程、发酵工程、俄语笔译、设计、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会计硕士(MPAcc)、国际商务(MIB)、国际中文教育、仪器仪表工程、冶金工程、环境工程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生物与医药
备注:填报志愿时请注意部分学科专业按照一级学科专业招生,部分学科专业按照二级学科专业招生。
四.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兰州理工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且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被录取后,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兰州理工大学具体学业要求(见兰州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内容,下同)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报考条件和非全日制报考条件一致,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既在全日制培养方式下招生(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也在非全日制方式下招生(按照非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
1.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方向(代码为125601),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兰州理工大学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7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也须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五.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主要面向应届生,报名信息与正式报名同样有效。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面向全体考生。
网上确认阶段,考生按照报名时选择的对应报考点公告按时进行,逾期不再补办,按照报考点的规定流程,报名缴费、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完成确认流程。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初试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专业
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七.复试
我校研究生招生坚持服务需求、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复试时间一般在2026年的3月份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面试等。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考生须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内容等有关情况。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等3个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需另外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及考生实际,建议同等学力考生一志愿报考尽可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领域,更适合个人学业发展实际需求。
八.录取
录取一般在2026年的4月份进行,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表现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的人事关系、档案等需调入我校。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后须调取个人档案,毕业后自主择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调取档案,无法录取、入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档案、协议书等所有录取后要求的调档政审相关材料必须按照要求在入学报到前提交审核,否则不予报到。通过高研院等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前和导师沟通了解相关政策,无法完成相关协议及手续、不符合要求的由考生不予报到。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以学信网备案信息为准。
九.奖助学金
我校设有完备的奖助体系,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社会奖学金。同时通过校内设立“三助一辅”岗位等形式,开展多元化奖助方式,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奖助政策按照入学当年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十.学费标准
按照入学当年上级部门批复的文件执行,详细信息请通过学校财务处官方网站发布信息查询。
十一.其他说明
1.我校发布的2026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上年度的实际招生人数的95%,仅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2026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当年实际下达我校计划为准。
2.我校是国家授权的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推免生,具有博士授权学科专业接收直博生。以推免方式来我校深造的考生享有更多政策倾斜和支持。
3.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特别说明:(1)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均不需要使用计算器。(2)招生专业目录提供的参考书目仅作为参考,没有提供参考书的请自主选择相关书籍。(3)我校自命题科目:“882建筑综合设计”在第四单元进行,考生无需自带画板和绘图纸,仅允许使用考场提供的答题纸答题、绘图,除常规考试工具外,可携带马克笔、彩铅;“881专业设计”在第四单元进行,无需自带画板和绘图纸,仅允许使用考场提供的答题纸答题、绘图,除常规考试工具外,可携带马克笔、彩铅或色粉。报考881和882两科目的同学务必关注学院最新发布的考试大纲。严格按照考点要求,将姓名和考号写在答题纸的标准位置,未按要求填写的试卷一律按照无效卷处理。
4.我校两个校区均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七里河区在兰州市中心位置,东有城关区,西有西固区和安宁区,地铁、动车、高铁、飞机等交通便利。
5.我校硕士研究生在填报志愿时无须填写导师信息,入学后双向选择。
6.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学制3年,学制内全脱产在校集体住宿学习(非全日制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招生归属学院的具体要求执行)。其中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在实际培养过程中,按照各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必须有一定的时间段在企业生产现场进行,我校提供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培养环节要求和培养质量。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3-5年,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批准文件为准。热忱欢迎各大企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人力资源部门和我校商洽高层次、实用型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在职培养事宜,相关事宜联系兰州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0931-2741880,2973744)。
8.我校在浙江温州依托兰州理工大学温州泵阀研究院,设有校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主要招收部分材料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电气工程、仪器仪表工程、机械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网络与信息安全、生物技术与工程、药学、制药工程及设计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工商管理(MBA)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当地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辐射长三角地区,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特别欢迎江浙沪等长三角地区的生源报考。
温州联合培养基地计划单列,须签订联合培养合同,通过参与有组织的科研攻关,不断提高培养质量,促进我校和温州市的政产研学进一步发展。联合培养基地提供良好待遇,欢迎一志愿报考,择优录取。
9.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不予准考。个别需要调剂的专业领域考生填报调剂志愿时须变更录取属性为定向,否则录取无效。
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生物与医药招收的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入学时录取类别为“定向”,由工作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直接回原工作单位。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类别。
10.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等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已经毕业的,撤销毕业证书,按照流程取消所授学位,并追究造假责任。
11.符合规定条件并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相关信息一经填报确认,初试成绩公布后不允许修改或变更。
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12.我校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授权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研究生计划单列,复试分数线均执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国家二区分数线。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在调剂环节根据生源情况,调剂完成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文件要求,入学前必须及时办理《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13.国际产学研用联合培养计划,按照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导师数进行分配,学院应督促后续培养及毕业环节,确保联合培养落到实处,及时总结汇总完善优化联合培养流程,提高培养质量。学院应激励导师积极参与此专项活动,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国际化水平。
14.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15.学校不断加强研究生招生工作集体决策、巡查督察、申诉反馈等机制,规范招生流程,保证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教育督导团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不断提高招生工作的管理水平和生源质量。
16.我校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招生管理规章制度,学校保障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建立健全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回避制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及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特别是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或给予相应的处分。请各位考生提高对某些社会机构或相关网站或自媒体平台的甄别和判断能力,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17.未尽事宜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兰州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31-2741880,2973744
学校官方网址:https://www.lut.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网址:https://zhaosheng.lut.edu.cn/
微信公众号:兰州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学校代码:10731 报考点代码:6208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
兰工坪校区行政楼招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406室
邮政编码:730050
欢迎全国各地有志青年踊跃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