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招录学科及类型
我院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建筑学工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点;按教育部规定招录攻读建筑学硕士研究生(包括推免生、统考生、调剂生)。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贡献自己智慧和能力的职业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招生的体检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及景观环境、规划等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办法
按照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报名相关规定执行。
五、入学考试
1.考生初试地点为北京建筑大学,具体以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信息为准。
2.初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为准。
3.统考科目
①政治理论
②英语
4.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
①建筑学基础(中外建筑史、建筑构造、建筑物理)
②建筑设计(连续3小时作图)
5.初试分数及我院复试标准分数线一般在3—4月份公布。
六、复试、录取
1.按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及《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收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进行复试。
2.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及复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发出。
4.入学报到时间一般为8月下旬。
七、有关事项
1.我院不提供历年初试业务课考试试题。
2.招生人数按国家教育部批准计划及合格考生人数确定。
3.学制为3年,我院负担培养经费,并提供研究生奖学金。
4.招收的研究生为国家计划非定向培养,完成学业者择优留院工作。
5.我院招生信息公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327975
联系人:张老师
E-mail:6516028@cadg.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