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河北省 主管部门:司法部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4年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坐落于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保定市,是司法部直属的惟一普通高校,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最高学府。学校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创新基地,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人才、理论、培训等服务,被誉为我国“中高级司法警官的摇篮”。学校现设有监狱学学院、法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有专任教师304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0%,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另从全国高校和实务部门聘任了90位兼职教授和行业专家。现有法学、监狱学、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等14个专业和专业方向。监狱学、矫正教育学为部级重点学科,刑法学为河北省重点学科,有12门课程被评为省部级精品课程。监狱学、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行政管理学(警察管理方向)三个本科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图书馆现有藏书77.3万册、电子图书80多万册,建设有国内惟一的全国监狱劳教文献信息中心。学校拥有现代化的警察训练中心和国内一流的室内射击馆,建有17个现代化实验室、35个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往和学术交流,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同类院校和矫正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每年90%以上,为国家机关和政法系统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学校秉承“崇德、尚法、博学、强警”的校训,确立了“服务行业需求、强化工学结合、凸显应用取向、确保人才质量”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学理念,与多个实务部门签订了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协议,在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了多个研究生实践基地,注重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培养培育,鼓励、支持研究生在项目研究及实践学习中不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

一、培养目标

        适应国家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需求,培养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运用法律和监管改造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独立从事司法行政特别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领域及计划

       我校2014年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文件确定。录取时将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代码)

考试方式

法律(非法学)(035101)

监所管理(01)

法硕(非法学)联考

罪犯矫正(02)

法律(法学)

(035102)

监所管理(01)

 法硕(法学)联考

罪犯矫正(02)

三、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各界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政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3.按照公安部《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有不予录取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具体情形请登录网站http://www.cicp.edu.cn/查阅。

(二)年龄条件

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符合报考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考生身份报考;②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大专毕业生且有两年以上公安司法工作经历的考生。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专业要求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五)身体条件

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市、区)招收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各省(市、区)的考生,男性身高应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应在1.60米以上;男生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轻于45公斤; 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身体状况具有“教学司[2003]16号”文件规定的不予录取的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具体标准请登录网站http://www.cicp.edu.cn/查阅。

四、报名

(一)2013年10月10日-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11月10日-14日到指定报考点(由省级招办公布,网上报名考生自选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照相及缴费等手续;有关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

(二)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三)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 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得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各类认证报告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

(四)调剂报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信息结束后,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发放准考证。 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统一安排,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一)初试

考生参加2014年1月份(具体时间见教育部公告)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按总分排名进入复试。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初试科目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使用全国考试卷,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命题及试卷评阅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二)复试

1.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2.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包括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能力面试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及时公布。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

七、录取与培养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我校拟录取名单。我校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5%。

(二)学制: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均为全日制。

(三)实行双导师制,由我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担任理论导师,并在实务部门选聘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为实践导师,指导学生学习实践。

(四)学生按照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一)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警服置装费等按学校规定收取。

(二)学校积极贯彻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的要求,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三助”岗位资助学生专心学习。我校将根据河北省文件出台具体管理及实施办法,具体实施办法请关注我校后续公布的相关信息。

(三)根据相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九、其他

(一)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

(二)除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外,我校不再为考生寄发其它书面通知材料。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或其它有关事宜的通知,均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三)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1903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教育部   071000    

联系电话:0312-5911093 5911973   李老师  赵老师

电子邮箱: zjyyjszs@163.com

网    址:http://www.cicp.edu.cn/  点击“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链接

 

附件:

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13年9月17日

                                   

 

 

 

 

附件1: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1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方向

初试科目

备注

035101

法律 (非法学)

 

(01)

监所管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

③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

④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非法学)

全国联考

学制三年

(02)

罪犯矫正

035102

法律 (法学)

 

(01)

监所管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法学)
④497法律硕士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联考

学制两年

(02)

罪犯矫正

 

 

 

 

 

 

 

 

 

 

 

 

 

附件2: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14年法律硕士招生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名称

复试科目

参考书目

法律硕士

(非法学)

逻辑

无参考书目

分析与写作

法律硕士

(法学)

 

刑法学

《刑法学》(第五版),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8月。

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第五版),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6月。

同等学力加试

宪法学

《宪法学》(第五版),焦洪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9月。

民法学

《民法学》(第四版),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