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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包头医学院座落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创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较早建立的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之一。2003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原包头医学院、原包头钢铁学院和原包头师范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科技大学。2004年12月,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内蒙古科技大学又分为三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包头医学院全称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简称包头医学院。

       建校50年来,我校秉承“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校训,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勤俭奉献”的精神,办学实力不断增强,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先后培养输送2万多名德才兼备的合格医学人才,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医药卫生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学校普通全日制教育包括硕士、本科、高职高专三个层次。设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19个本科专业和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7个专科专业。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1个(肾内科),自治区级重点学科9个、重培育学科2 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3个,4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占地面积1100多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其中教学楼面积25100平方米,有83个教室,可容纳9000余名学生同时上课;图书馆面积21400平方米,有18个阅览室、自习室,同时可供2000人阅览学习,馆藏图书64万余册(种),电子图书29万余种(册);实验室面积33660平方米,一次性可供4000名学生做实验。公共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建成了现代化的校园计算机网络。现有教职工(含附院、职院)2335名,其中正高职称191名,副高职称467名。6人获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17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主办的《包头医学院学报》为省级公开发行刊物。

我校从1980年就已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被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能招收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两种类型研究生。有6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中国史、化学工程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思想政治教育2个二级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临床医学硕士和公共卫生硕士2个专业学位授予权学科,涵盖医学、理学、法学、史学四个学科门类。包括2个直属附属医院在内的研究生培养基地17个。研究生招生人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现有在校研究生380多人,硕士生导师190多人。

 

专业目录说明

 

一、招生类别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攻读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硕士研究生。

考生在报考专业学位时一定注意,我校专业学位的学科代码前三位数字是105,请考生报考前认真区别防止错报。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学历为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时必须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的必须是相应临床医学各专业的毕业生,不得跨专业报考)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若录取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则必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

(2)往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的必须是临床医学各专业的毕业生,不得跨专业报考)的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若只取得本科学历而未获得学士学位,则必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四级证或成绩≧425分),且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2、学历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其它(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本科毕业生,报考时必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的必须是临床医学各专业的毕业生,不得跨专业报考)的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

(2)若只取得本科学历而未获得学士学位要按照同等学力的条件进行报考。

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时必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2)进修了8门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由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单)。

(3)已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四级证或成绩≧425分)。

(4)已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有ISSN/CN号)上公开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一篇论文或具有通过省级鉴定的本人主持的科研成果;

(5)初试合格后,在复试时将加试两门本专业基础课。

(6)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的必须是临床医学各专业的毕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学科报考医学各专业。

同等学力人员在现场确认后一周内必须向我院提交毕业证、成绩单、英语四级成绩单(证书)、论文(或成果鉴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不提交上述材料我院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则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条件与同等学力人员要求相同。

5、思想政治和专门史专业的报考条件比照医学类专业的报考条件,允许跨专业报考,但跨专业报考者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6、护理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

7、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

8、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9、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1、2、3、4、6、7、8、9各条的要求。

2、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是临床医学各专业(包括麻醉专业、影像医学专业、临床检验等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往届生在复试时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报考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必须是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医学检验专业、卫生检验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从事卫生管理、疾病控制与预防、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管理和临床医疗单位工作并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核要求提供的材料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在现场确认后一周之内向我校研究生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否则不予发放准考证:

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学士学位的还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三、初试考试科目

我校考试有以下几类,所含专业课程内容及如下:

(一)学术型研究生

1、西医综合(306):全国统一命题。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外科学,总分300分。 

2、历史学专业基础(313):全国统一命题。试题覆盖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古代史、世界近现代史,总分300分。

3、卫生综合(353):我校命题。试题覆盖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总分300分。 

4、细胞生物学(622)、生物化学(851)、生理学(623、850)、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62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852):我校命题。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西医综合(306):全国统一命题。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外科学,总分300分。

2、卫生综合(353):我校命题。试题覆盖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总分300分

四、加试科目

按照招生条件中规定的需要加试的考生,加试科目如下:

(1)基础医学考生:免疫学、病理生理学

(2)临床医学专业:病理解剖学、诊断学

(3)预防医学专业考生:免疫学、生物化学

(4)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思想道德修养、中共党史

(5)专门史专业: 内蒙古地区史、史学理论与方法

五、报名时间与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具体时间和网址以教育部规定为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以后不再允许报考我校研究生。

2、网上交费: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核对报名信息并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

3、现场确认:已成功网上交费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持本科毕业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到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并读取二代身份证信息和照相。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所有信息,考生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六、资格审查:

1、所有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毕业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级教育厅主管部门出具(应届生除外)]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学信网上下载打印)、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可通过中国学位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申请(应届生除外)]、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政治审查表;应届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获得学士学位证和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英语四级成绩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少数民族考生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对于考生提供的英语四级成绩单(证书)届时我们将和有关管理部门进一步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以后不再允许报考我校研究生。

七、复试和录取

        复试环节主要包括体检、英语测试、专业课测试、实践技能考核和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等。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加大专业课考试力度并进行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录取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复试办法另行公布。

八、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凡按照少数民族分数线录取的考生一律按定向或委托培养录取。

录取类别被确定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三方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制:三年。

十、有关信息发布

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考试、查询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等各工作环节,我们都会在研究生学院网页上张贴通告和注意事项,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

十一、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不提供自命题考试科目参考书范围及历年各专业课的试题。

单位代码:10127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邮政编码:014060

联系人:赵洪英      联系电话:0472-7167926 传真:0472-7167926

学校网址:http://www.btm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