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2015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中山大学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研院[2010]55号),制定本院系推免生接收办法如下:
1.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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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5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 》的相关条件;
2. 申请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及同年级总成绩排名(由教务部门或院系盖章)1 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如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以PDF形式直接上传推免服务系统)
(2)我院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差额复试名单。
3. 申请办法
(1)报名截止日期及时间:2014年9月28-29日下午3点。
(2)复试日期、时间及地点:以各课题组为单位分批进行复试,将单独通知考生,考生须在9月30日下午3点前确认复试。所有复试将在10月10日前完成;
4. 复试办法
(1)复试小组成员构成:由二级学科、专业成立以导师为主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副教授一般不少于3人,并设立组长一名。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各复试小组将复试成员名单与复试安排及时报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资格审查:请考生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交至学院109办公室邓老师处;
(3)考核办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业务能力考核占7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与专业外语占30分(业务能力考核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知识 结构、科研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与本专业有关的各方面能力);
5. 录取
(1)排名规则:按专业进行排名,择优录;
(2)直博生及硕士分别排序(含优生优培);
(3)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4)所有拟录取考生须于复试当天晚上24:00前在招生系统进行确认,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6. 体检
(1)我校统一体检时间为10月10-11日,体检地点在南校区、北校区和东校区校医院门诊部;
(2)自行体检的考生须于10月17日前寄回体检表。
7. 联系方式
(1)联系人:邓鸿
(2)联系电话:02039943009
(3)邮箱:dengh5@mail.sysu.edu.cn
(4)通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药学院109办公室
(5)中山大学药学院接收推免生QQ群号:243674939
(6)中国研究生招生网http://yz.chsi.cn/yzzt/tmzn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