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有定向就业的考生才需要签协议。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二、奖助体系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全日制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硕士生,不享受奖学金。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工作补贴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等部分组成。具体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办法执行。
为了帮助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我校录取的研究生除享受国家和海南省相关奖助学金以外,学校通过设立新生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提供“三助一辅”岗位等方式,为学生提供学业支持。特别针对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生源给予一定奖励。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全日制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硕士生,不享受奖学金。具体如下:
1.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年,具体名额按当年国家下达指标执行。
2.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生国家助学金600元/人/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100%覆盖。
3.学业奖学金。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100%覆盖。
4.新生奖学金。新生入学当年可申请。一等,5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100%覆盖。
5.学校奖学金。一等,2000元/人,二等,1500元/人,三等,1000元/人。100%覆盖。
6.社会奖学金。在校研究生还可按评选办法的规定参评其它各类专项奖学金。
7.“三助一辅”岗位资助。“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每月500-1000元/人,按10个月发放。
8.助学贷款。协助学生办理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三、就业情况
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在顺利完成学业后,学校 100%推荐就业,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就业。同时,80%的毕业生可获得在吉利集团全球产业链岗位、海南自贸港岗位等优质就业机会,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