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请问参加了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并取得优秀营员资格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取得就读学校当年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可直接接收为我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未取得所在学校当年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当年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该专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复试后,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4.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培养方式和毕业授予的学历是怎样的?
◆非全日制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均不转入学校。培养方式为不脱产学习。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采用分散授课方式,利用双休日授课;公共管理采用双休日与集中授课相结合方式,授课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且录取时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
45.法律硕士专业招生方式有哪些变化?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拟开设涉外法治、纪检监察实务、民商法实务(含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法律与金融、经济法律实务、商事法律实务、国际法与涉外法治、国际经贸法律实务、刑事法律实务、国际金融与法律实务、律师实务、公共法律服务实务、知识产权实务、卫生健康法律实务、智能法实务和教育法律实务等多个研究方向,考生录取后经双向选择至各相关学院培养。学校将根据国家、社会对法硕需求,动态调整研究方向。
目前学校有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法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公共法律服务学院、律师学院、涉外法治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和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等学院开展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工作。上述方向考生网上报名时不用选报,最终培养方向以录取后考生选报和学校遴选结果为准。
法律硕士 (法学) 涉外律师方向、国际仲裁方向继续在学校国际法学院招收和培养,涉外律师方向学制为3年,国际仲裁方向学制为3年,考生直接填报,涉外律师方向招生计划暂定15名,国际仲裁方向招生计划暂定20名。最终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46.非全日制招生方式是否有变化?
◆学校设立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管理中心负责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法律 (法学)等专业专业招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法律硕士和公共管理)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且录取时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均回原定向单位就业。
47.为什么翻译专硕的学制为三年?
◆外语学院翻译硕士专业考虑到学生翻译能力的培养不仅需要翻译类课程,还需要法律类课程和法律与翻译交叉类课程,并且该专业硕士在毕业前还需要累计完成超过10万字翻译实践任务,为提升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和方便学生毕业就业,翻译专业学制为3年。
48.学校研究生的就业情况和就业流向如何?
◆学校历来非常重视研究生就业工作,设有专门的就业指导机构,全方位为研究生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目前,学校已形成一套完备的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多角度开拓就业渠道,为研究生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展示自我的平台。随着我校专业向法学特色、学科结合的方向发展,就业格局也趋向多元化,就业流向主要为公、检、法等政法单位、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高校、律所、金融机构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广受社会欢迎和好评,历年就业率始终保持在 95%左右。
49.商学院招生专业改革内容包括哪些?
◆为促进选拔优秀生源,2025年商学院实行按照一级学科招生改革,招生专业目录与2024年相比有所变化。2025年将统一按照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进行招生,该学科下设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和国际贸易学四个研究方向,原各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即招生专业目录中“考试科目”下的“第四单元业务课2”)统一调整为“宏观与微观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