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可参考我校2024年公布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工作办法(https://yzb.hrbeu.edu.cn/2024/0321/c3262a322917/page.htm),节选内容如下:
各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主任)为组长,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院的复试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考核,做好信息公开及安全保密,以及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根据职责分工,成立各工作小组,共同做好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1.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成立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由教务办专职人员组成,教务办主任任组长,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缴费情况、加分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审查。
2.学科(专业)专家复试组
按学科(专业)成立专家复试组,专家复试组设组长1名,一般由教授担任,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成员原则上由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在编校内导师担任,每个专家复试组总人数不少于5人。校企联合培养项目的专家复试组必须聘请来自对应企业的专家参与,企业专家不少于2人。每个复试组设秘书1名,负责考生身份核验、设备调控、统计记录等相关事宜,设监督人员1名(必须为复试监督小组成员),对复试全环节监督。
3.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成立学院复试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纪检委员、教师代表等,对本单位复试工作进行全环节监督,做到所有考场全程全覆盖。
4.学院复试工作技术保障小组
成立学院复试工作技术保障小组,做好复试平台和设备维护和调试工作,做好教师、考生的技术培训工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保证复试过程顺畅、稳定。
学院各工作组成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