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招生原则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学校简介
渤海大学始建于1950年2月,是辽宁省政府举办的综合性大学,位于渤海之滨的英雄城市、锦绣之州——辽宁省锦州市,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资格,在“软科中国大学排名”(2024)中列全省高校第16位。农业科学、化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等4个学科连续进入全球前1%,数量列省属高校第三位。
学校占地面积2250余亩,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300余万册,仪器设备充足,基础设施完善,校园林木葱茏、环境优美,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曾获评2019年“辽宁最美校园”、2021—2023年度“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安全文明校园和辽宁省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
考生须知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统一确定初试、复试时间。我校不开展单独考试招生。
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渤海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招生人数包含接收推免生人数及各类专项计划数。
学习方式与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学制(基本修业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学术型最长修业年限为六年,专业学位最长修业年限为五年。
学费标准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遵循备案标准执行,详细信息请参阅学校计财处的官方网站。
奖助体系
学校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就业研究生)实行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将依据国家下达的奖励计划,依照既定的评选规则进行评定。
(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金额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学业奖学金:我校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三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学校依据省财政当年实际下达的经费预算,确定各等奖学金的分配比例。
此外,为全面促进研究生的学术与学业成长,学校还设有校长奖学金以及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等多项奖助制度。
毕业就业、住宿情况
(一)毕业就业: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凡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且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是无固定工作、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在入学报到时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如新生未能按期提交本人档案,影响学籍注册等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住宿情况:学校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提供学生宿舍,房间标准为4人/间,住宿费用标准为1200元/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利用寒暑假、周末及其他业余时间进行学习。
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邮 编:121013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联系单位:渤海大学研究生院
网 址:http://yjszsxxw.bhu.edu.cn
招生电话:0416-3400137
邮 箱:bhyy@bhu.edu.cn
学校代码:1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