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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三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以下简称三院)2026年研究生复试工作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26年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招考委〔2025〕23号)等文件为依据,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流程,开展三院202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一、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三院一志愿考生(包括报考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考生)复试最低分数要求总分不低于295分;数学单科不低于75分,专业课、政治和英语单科按照国家线执行(工学,A区)。

三院分数线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复试名单将在三院官方网站(www.fhjs.casic.cn)进行公示。

二、复试程序、时间和地点。

三院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前将核查确认考生身份,签订诚信承诺书,之后进行笔试及面试环节。复试过程由各单位复试工作小组组织进行,各单位复试前需制定复试实施细则,报院备案。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复试期间考生不得采用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私自采用任何方式录像、录音或拍照,不得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如发现违反要求的将取消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三院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院一志愿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16-19日进行。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单位通知为准,复试地点在三院各招生单位进行。

三院对考生不收取复试费。

三、复试比例。

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部分专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院属各招生单位可根据培养需要提出进入复试的学术方面要求,并提前公布。

四、复试考核方式及主要内容。

院属各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要求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复试包含笔试和面试,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笔试包括英语笔试和专业课笔试。

面试为专家组综合面试,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表达、政治思想考核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科研能力、专业能力等。同时我院将结合考生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占40分(其中英语笔试10分、专业笔试30分);面试占60分(其中英语听力及口语表达面试10分、政治思想考核面试10分、综合面试40分)。各单位如调整各项分数占比,需提前对复试考生公示。

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将在复试中加试一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必须及格,否则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要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各单位在面试中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综合考核,通过自述、提问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期间考生将进行心理风险因素评估,评估结果仅作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考生参加复试前需如实向招生单位说明身体健康情况,填写《身体健康情况说明》。考生体检工作由院属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院属各单位可参照国家文件精神,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体检要求。

六、成绩评定和折算方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小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三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三院招收的为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在被录取前需与招生单位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将严格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在京央企接收应届毕业生落户的相关要求执行。

我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分专业按录取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通过研招网平台、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给考生发送复试结果,请考生及时查看。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拟录取名单在三院官方网站(www.fhjs.casic.cn)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八、复试期间考生咨询与申诉渠道。

三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10-68191133

电子邮箱:yjsht03@163.com

三院纪检监察部监督举报电话:010-88532012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