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报考。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下列规定执行。
除满足所报考专业要求的各项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申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为“12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毕业后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复试前,必须提交以下2项材料:
(1)户口本(户主、父母和考生页)复印件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
(2)《广西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应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2.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申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为“12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学习工作单位为原单位;毕业后须回定向单位工作;复试前,必须提交以下5项材料:
(1)户口本(户主、父母和考生页)复印件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
(2)考生工作单位与考生本人签署的劳动合同。
(3)当地社保局出具的考生工作单位为考生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至复试当月连续6个月)。
(4)考生工作单位为考生本人发放工资的证明(至复试当月连续6个月)。
(5)《广西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在职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注意事项:
1.第一志愿未报考广西民族大学的,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2.考生报名时未按规定完成申报的,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或者不按要求填报的,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信息、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定向就业单位、申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信息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所提交材料与网上确认后信息不一致的,一律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网上报名申请了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若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的要求,并符合相关要求方可按规定享受照顾政策上线。但上线不一定能进入复试,还需根据一志愿正常上线考生情况、考生在各专业中的排名情况以及该专业招生计划等因素来确定。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其他专业。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单列招生计划,按初试总分和一志愿正常上线考生共同排名。
8.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