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讲义:马哲第四章答疑解惑(一) 3
2008年06月06日
来源:新浪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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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这是一切唯物主义都承认的反映论的共同原则。进一步说,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和创造性反映,认识是反映和创造的辩证统一。
认识和实践的关系如下:
(3)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认识对实践有能动作用。
(4)由此看来,由于物质和实践不是一回事,所以实践和认识的关系不等于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因而不能理解成是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关系。
5.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关系是怎样的?
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1)区别:直接经验就是通过亲身实践得到的经验,如我们通过接触知道石头是坚硬的,棉花是柔软的,通过观察,知道水是无色、透明的;间接经验是指从他人那里得来的知识,特别是前人通过总结实践经验而得出的科学理论知识,如:从书上知道水的化学分子构成是氢和氧,从报刊上、电视上得到的经验也都是间接经验。
(2)二者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人们获得知识的两条途径,两者是源与流的关系。人的认识从整体上都起源于直接经验,因此直接经验是认识的“源”,但对于每一个具体的个人,他的认识大量来源于间接经验,不过即使是间接经验的东西,在整个人类仍是直接经验,所以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关系是“源”与“流”的关系。例如,我们的知识大部分来源于课本,而课本上的知识又是其他人通过实践总结而来的,所以,知识的来源归根到底是直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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