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

2011年03月31日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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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类别

调剂专业

调剂政策

1

 

 

财政学

学费全免

2

产业经济学

学费全免

3

美术学

自费

4

动物学

学费全免

5

材料学

学费全免

6

材料加工工程

学费全免

7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学费全免

8

岩土工程

学费全免

9

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类)

学费全免

10

会计学

自费

11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学类)

学费全免

12

 




机械工程

学费全免

13

材料工程

学费全免

14

工业工程

学费全免

15

项目管理

自费

16

物流工程

学费全免

17

工商管理硕士(MBA)

自费


    调剂的考生注意以下条件:
    
    总分和单科分数达到国家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我校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并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研招办咨询电话:024-62266962
    
    通信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54号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