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治

历史上共产党富农政策的演变

2010年05月26日 来源:人民网

    新中国成立后,面临新区土改的艰巨任务,毛泽东开始考虑制定新形势下的富农政策。1949年11月,毛泽东提出江南土改中应慎重对待富农问题。1950年3月,他在给中共中央中南局发出的通知《征询对待富农政策问题的意见》中,提议南方和西北的土地改革中,不但不动资本主义富农,而且不动半封建富农,待到几年后再去解决半封建富农问题。1950年6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发表讲话,正式宣布:我们对富农的政策应有所改变,即由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
    
    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1935 年后到新中国成立初期 , 保存富农经济成为毛泽东在富农问题上的主线。
    
    从1953年开始,中国进入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这个阶段,农村两极分化加剧,新富农出现,农村这种自发的资本主义趋势将破坏国家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并严重损害工农联盟,因此将农民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也就成为历史的必然,党对富农采取由限制富农剥削到逐渐消灭富农阶级的政策。党通过发展互助合作运动、对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等来限制富农经济的发展。国家对消灭富农阶级的具体办法,是吸引富农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富农的具体情况,允许他们在完全放弃剥削的条件下参加到合作社中来,有的可以立即取得社员资格,有的则须经过一段时期的集体劳动,由社员大会批准入社。富农和地主通过在合作社和社员们一起进行生产劳动的过程中,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农业合作化的实现,富农参加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来,富农作为一个阶级基本上就消灭了。
    
    但进入60年代,面对农村干部中出现的特殊化和腐败现象,把其根源归于地主、富农的腐蚀拉拢,进一步把农村中两种势力、两条道路的斗争提高到保卫和重新夺取政权的高度。1963年5月9日,毛泽东同志在一则批语中说:“让地、富、反、坏、牛鬼蛇神一齐跑出来,而我们的干部则不闻不问,有许多人甚至敌我不分,互相勾结,被敌人腐蚀侵袭,分化瓦解,拉出去,打进来……照此办理,那就不要很多时间,少则几年十几年,多则几十年,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全国性的反革命复辟”。于是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即“四清运动”,重新划分阶级,组织阶级队伍,使阶级斗争的弦越绷越紧,阶级斗争的运动愈演愈烈。这一时期,毛泽东的注意力转移到和资本主义道路斗争以及逐步消灭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上来。再加上这一时期,有一部分建国前进行土改的地区发生了富农和地主一起向贫雇农夺地夺房,索租讨债事件,于是在实践中“左”的东西却越来越突出。60年代以后,形成一个庞大的在许多方面遭受歧视的贱民阶层,“血统论”日益盛行起来。“文革”时期,出现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地洞”,“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等口号,许多富农及其子女受到一些迫害和不公正的待遇。
    
    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决定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将为地主、富农摘帽子当成一件大事来抓。1979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制定《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并于1月29日由《人民日报》公布。《决定》指出:“地主、富农分子经过二十多年以至三十多年的劳动改造,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已经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为此宣布:“凡是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反、坏分子,经过群众评议,县革命委员会批准,一律摘掉帽子”;“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农村人民公社社员,……今后,他们在入学、招生、参军、入团、入党和分配工作等方面,主要应看本人的政治表现,不得歧视”;“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的子女,他们的家庭应一律为社员,不应再作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中央文件下达以后,全国各地立即严肃认真地对地主、富农分子进行评审摘帽和地、富子女的改变成分工作。它不仅使几百万政治上没有公民权,行动上没有自由的罪民获得了人身自由,也使上千万备受歧视的地主、富农子女们,改变了贱民的社会地位,获得精神解放。

上一页 [1] 2 
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