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5年09月17日 来源:西南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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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复试和拟录取工作,不断提高学校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实施办法》予以公布。

一、接收类型及专业范围

1.推免生类型:普通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2.接收专业:西南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接收推免生的专业。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3.申请人在校期间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记录;

4.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

5.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

三、激励措施

1.被录取的推免生,学校将按照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办法给予资助。推免生可优先自主选择导师;优先进入导师课题组和实验室;优先推荐参与国际交流项目并享受相关资助;优先推荐硕博连读;优秀本科生可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并享受博士生更多奖助计划项目等。

2.我校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研〔2011〕23号文件),在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专业择优选拔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享受博士研究生的相应待遇。

四、申请、复试及拟录取流程

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唯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志愿填报、录取以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工作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1.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申请填报“西南交通大学”;

2.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3.学校将分批次审核申请推免生的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的原则,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以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的复试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约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将不再保留其复试资格);

4.推免生按照相关学院的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1)复试时须提交

①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学术成果、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复试的基本内容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力和口语;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复试的实施

复试(含“直博生”的选拔)由相关学院组织实施。复试的具体方案、形式及安排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除特殊情况外,所有学院的选拔接收工作不得晚于2025年10月15日完成。

(4)复试成绩

所有参加推免生复试选拔的考生均须有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由各项测试成绩组成(各项测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拟录取

(1)各专业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

(2)各学科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当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的50%,各专业须预留一定比例招生名额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3)学院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以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的待录取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约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将不再保留其待录取资格)。申请人同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学校均不再取消拟录取。

五、“直博生”选拔

学院在组织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同时,要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研〔2011〕2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直博生”选拔工作。

六、其他规定

1.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拟录取的推免生,要进一步加强大学最后一年的课程学习及毕业设计,力争各门课程和毕业设计达到优秀评价标准,同时应提前介入并积极参与拟录取研究生导师的相关课题、科研工作,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3)有学术不诚信行为者;

(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对在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高校学生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4.学校将于2026年4、5月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或再次复试,复查合格并经教育部录取审查通过后,再予以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5.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学习相关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

七、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复试及拟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拟录取结果全面负责;研究生导师和相应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是确保生源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2.实行监督制度: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督、检查。学校设立监督反馈方式如下:

电话:028-66367138、66366465

邮箱:yzb@swjtu.edu.cn、jwbgs@swjtu.edu.cn(仅受理违纪违规反馈)

平台:学校主页http://www.swjtu.edu.cn中“监督举报平台”

受理部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西南交通大学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监察处)

通信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

3.实行公开制度: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要及时公布,其中对于拟录取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公示期不少于7日;

4.实行复议制度:各学院要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部门及其通讯地址,保证考生举报、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相应学院进行复议。

八、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通讯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邮政编码:611756)

3.咨询电话:028-66366756、028-66366757

4.电子邮箱:yzb@swjtu.edu.cn

5.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及资料下载):http://yz.swjtu.edu.cn

九、本办法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