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9年09月16日
            来源:东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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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健全和完善我国高层次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e arts,缩写为MFA)教育试点工作,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后2年,或虽未达到2年,但具有4年及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者(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2004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9年7月31日。
    
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代码
    
550100
    
三、招生学科和方向
    
艺术设计学科领域具有二个研究方向:
    
1、服装艺术设计;
    
2、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① 综合设计(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展示设计等方向)。
    
② 综合艺术(含公共艺术创作、特种工艺、雕塑创作、综合绘画、陶艺创作等方向)
    
四、招生人数: 30人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报考者在2009年7月初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各省市指定的网址,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
    
注意:报考艺术硕士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填写研究方向:"服装艺术设计"或"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2、现场信息确认:
    
网报结束后,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省市指定的现场报名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照相、交报名费等手续。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
    
现场信息确认后,考生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和推荐意见上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的具体安排请于12月中下旬见东华大学研招网主页通知(http//yjszs.dhu.edu.cn)。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责任自负。
    
4、报考费:
    
按照发改价格[2004]2839号文:报名考试费80元/科。
    
初试:80元(现场确认时交付)
    
复试:240元(资格审查时交付)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
    
1、初试科目: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为全国联考。
    
2、考试大纲:《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可在各地新华书店、专业书店购买该书,也可向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邮购,联系电话:010-66415711、010-66418248。
    
3、考试时间:2009年10月31日
    
我校复试时仍使用全国联考的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复试
    
1、初试合格和我校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复试。
    
2、复试科目: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包括面试)和专业技能,具体参考书目见下表。
    
3、复试时间、地点于2009年12月中下旬见东华大学研招网主页通知(http//yjszs.dhu.edu.cn)。
    
七、录取
    
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重视考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综合考虑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优先考虑具有丰富艺术创作实践经验者,同时限制来自高校教师的录取比例。
    
八、培养、学位授予
    
采用课堂讲授、导师指导及设计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在完成课程学习后,学生根据专业领域进行创作并展示,通过专业考核。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学位论文必须与设计创作实践紧密相联。
    
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东华大学艺术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完成整个艺术硕士课程学习、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3年。
    
艺术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等均由艺术硕士研究生所在单位承担。
    
九、培养费 45000元/人,分学年缴纳。
    
十、联系方式
    
1、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200051
    
电话:021-62373355,62378044
    
传真:021-62378044
    
主页:http://yjszs.dhu.edu.cn
    
email:gs@dhu.edu.cn
    
2、东华大学服装·艺术设计学院
    
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编200051)
    
电话:021-62373714 严老师
    
            
            
        一、报考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后2年,或虽未达到2年,但具有4年及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者(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2004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9年7月31日。
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代码
550100
三、招生学科和方向
艺术设计学科领域具有二个研究方向:
1、服装艺术设计;
2、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① 综合设计(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展示设计等方向)。
② 综合艺术(含公共艺术创作、特种工艺、雕塑创作、综合绘画、陶艺创作等方向)
四、招生人数: 30人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报考者在2009年7月初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各省市指定的网址,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
注意:报考艺术硕士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填写研究方向:"服装艺术设计"或"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2、现场信息确认:
网报结束后,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省市指定的现场报名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照相、交报名费等手续。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
现场信息确认后,考生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和推荐意见上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的具体安排请于12月中下旬见东华大学研招网主页通知(http//yjszs.dhu.edu.cn)。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责任自负。
4、报考费:
按照发改价格[2004]2839号文:报名考试费80元/科。
初试:80元(现场确认时交付)
复试:240元(资格审查时交付)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
1、初试科目: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为全国联考。
2、考试大纲:《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可在各地新华书店、专业书店购买该书,也可向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邮购,联系电话:010-66415711、010-66418248。
3、考试时间:2009年10月31日
我校复试时仍使用全国联考的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复试
1、初试合格和我校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复试。
2、复试科目: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包括面试)和专业技能,具体参考书目见下表。
3、复试时间、地点于2009年12月中下旬见东华大学研招网主页通知(http//yjszs.dhu.edu.cn)。
七、录取
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重视考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综合考虑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优先考虑具有丰富艺术创作实践经验者,同时限制来自高校教师的录取比例。
八、培养、学位授予
采用课堂讲授、导师指导及设计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在完成课程学习后,学生根据专业领域进行创作并展示,通过专业考核。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学位论文必须与设计创作实践紧密相联。
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东华大学艺术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完成整个艺术硕士课程学习、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3年。
艺术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等均由艺术硕士研究生所在单位承担。
九、培养费 45000元/人,分学年缴纳。
十、联系方式
1、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200051
电话:021-62373355,62378044
传真:021-62378044
主页:http://yjszs.dhu.edu.cn
email:gs@dhu.edu.cn
2、东华大学服装·艺术设计学院
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编200051)
电话:021-62373714 严老师
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