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天科工二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衔接人才选拔与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更是选拔符合国家战略需求、适配航天事业发展优质人才的核心关口。为切实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中国航天科工二院(以下简称二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规范管理,落实考试招生回避、信息公开等要求,做好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与管理
二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复试录取工作,二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统筹协调和管理,各培养单位配合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确保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㈠成立二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成立由二院院长任主任,人力资源部、研究生院、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二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推进二院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并对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巡查。
㈡成立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小组。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小组在二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统一审核培养单位招生各环节实施细则,统一公开招生信息,统一监督检查各培养单位招生执行情况,统一审核复试及拟录取名单,统一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㈢各培养单位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培养单位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复试面试小组组长是直接责任人,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
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应为奇数,且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㈣各培养单位成立复试面试小组。
各培养单位应在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复试面试小组。复试面试小组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获二院批准的相同或相近复试专业研究生导师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应为奇数,其中须包含复试相关专业的专家(至少含3名获二院批准的相同或相近复试专业研究生导师),小组成员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总分≥310分,且满足:英语(一)≥41分、数学(一)≥80分,其他科目达到国家A区工学门类相应科目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培养单位可在二院调剂复试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调剂复试资格线。
四、调剂专业及缺额
专业代码及名称 | 调剂余额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调剂余额 |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 6 |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 7 |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 6 |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0 |
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4 | 0826 兵器科学与技术 | 6 |
0835 软件工程 | 5 | 0839 网络空间安全 | 11 |
0854 电子信息(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 5 | 0854 电子信息(通信工程) | 2 |
0854 电子信息(光电信息工程) | 4 | 0854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 | 2 |
0854 电子信息(软件工程) | 2 |
五、调剂工作
㈠调剂报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未经调剂系统填写报考志愿的考生无法完成调剂。
㈡调剂条件。调剂考生须满足二院2026年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考生),应符合二院2026年硕士生招生的报考条件,初试科目应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英语㈠、数学㈠科目必须相同,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㈢调剂要求。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08工学、0702物理学、14交叉学科门类(除1403设计学、1407区域国别学、1451文物外)的考生调剂;不接收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调剂;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在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有理工科背景,品学兼优;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㈣调剂细则。各培养单位应在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标准和范围,确保科学性。未上报调剂细则的培养单位一律不准开展调剂工作,调剂细则须经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㈤调剂名单。对申请同一培养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培养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名单,调剂名单须经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复试考生
㈠复试报到提交材料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中国航天科工二院2026年考生信息表》(手写);大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政治审查表》(手写);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本科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开题报告);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代表性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身学习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材料。
研究生院将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㈡考风考纪要求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研究生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复试主要方式及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职业潜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职业潜能测试不计入复试成绩。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面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
㈠笔试(满分100分)
⒈专业基础课笔试(满分80分)
考试时间为1小时,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⒉英语听力(满分20分)
考试时间为2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对英语语音辨识与综合理解能力。
㈡面试(满分100分)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核学生英语口语(2分钟自我介绍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素质;对于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重点考核学术潜力、学术创新能力;对于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重点考核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职业素养。
㈢职业潜能测试
每位考生须接受MAP在线测评。
八、复试时间及地点
㈠复试时间
4月上旬,以研究生院具体复试通知为准。
㈡复试地点
1.复试报到及笔试:研究生院。
2.复试面试:各培养单位。
九、录取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录取。
㈠录取资格
复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复试考核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复试考核总成绩的70%。
复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二院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复试考核总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
笔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50分。
面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70分。
复试考核总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5分。
笔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复试考核总成绩任意一项成绩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㈡录取及排序原则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计算)占综合成绩的50%、复试考核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考核总成绩×50%
各培养单位对于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学科专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结合招生计划依据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复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复试考核总成绩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各培养单位发展需要及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最终以公示的拟录取情况为准。
㈢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2.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的考生须在确定录取后的一周内到所在地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必检项目应包含基础检查、内科、外科、五官科、心电图、血液检查、胸片检查。在完成体检后将体检医院出具的盖公章的体检报告寄至研究生院。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二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二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督查,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二院招生计划、调剂信息、复试工作方案将在研招网和“航天二院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向考生公布。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将在研招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经上级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未公开的考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
(四)实行复议制度。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二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舆论的咨询和监督。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88526444
研究生院邮箱:yjsczs@tjzx.mi.139.com
研究生院通讯地址:北京142信箱25分箱(100854)
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8766342
十一、本工作方案由航天科工二院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