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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招收法律硕士的院校(78所)

2007年08月27日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河北大学 山西大学 内蒙古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吉林大学 黑龙江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南京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厦门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华侨大学 福州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海南大学 深圳大学 广东商学院 广西师范大学
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贵州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兰州大学 青海民族学院 新疆大学
烟台大学 宁波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南昌大学
上海大学 青岛大学  

说明:蓝色为新增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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