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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兰州商学院07年硕士招生简章

2006年08月21日 来源:兰州商学院

  一、学校概况

  兰州商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黄河上游甘、青、宁三省(区)唯一的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的高等财经类本科院校,也是西北地区重要的财经类专业人才教育基地和经济管理研究与咨询基地。

  学校坐落于依山傍水的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校园面积1500余亩,正在建设中的新校区坐落于中国三大牡丹基地之一的兰州市和平园区。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校舍总建筑面积近42万平方米,目前拥有充分满足教学需要的公共计算机房、语音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图书馆藏书丰富,馆舍宽敞幽静,设有大型期刊阅览室、专业阅览室、外文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工具书阅览室、研究生阅览室。并配有多媒体教学系统、电化教学系统、电视制作系统及大中型投影仪等教学设备,还建有总投资1000余万元的校园网,信息点数2821个、主干光纤19.3KM,联网楼宇30栋,联网实验室26个,主干为千兆,百兆到桌面,出口以100兆接入中国教育科研网。

  学校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专任教师670人,其中正副教授278人,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30人,省部级专家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8人,甘肃省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创新人才20人。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本专科生10243余人,硕士研究生259人。

  学校现有13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设有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经济研究所、高教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图书馆、甘肃省冬小麦研究所等6个科研、教辅单位以及环境与生态研究所、金融投资研究所、宗教研究所、敦煌商业文化研究所、西部经济开发研究中心、统计调查中心、WTO研究中心、财政金融研究所、证券投资研究中心、市场咨询与策划中心、注册会计师培训中心等11个研究所(中心)。

  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10个二级学科点:统计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国防经济)、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会计学、企业管理、世界经济、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累计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达到16个,涵盖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三大学科门类。有统计学、会计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含保险学)4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4个校级重点学科。设有47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学校现已基本形成以理论经济学为主的基础学科、以应用经济学与工商管理学为主的主干学科和以法学、文学、理学等为主的交叉支撑学科等三大学科群,初步构成了较为完整的学科结构体系。

  为了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主动适应21世纪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西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级经济技术人才的需要,学校进一步理清了办学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明确提出了“以教学为中心、科研为支撑、学科建设为龙头,坚持内涵提升与规模发展相结合,专业优化与人才需求相结合,提高综合素质与培养创新能力相结合。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强化队伍、科学管理,夯实基础、创建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与办学效益,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指导思想。根据高等教育发展的形势和服务西部大开发的客观需要,进一步正确认识确立了学校的办学定位:“立足西北,面向全国,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点,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把兰州商学院建设成为在西部地区有重要地位、全国同类院校中有一定影响的教学型财经大学。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兰州商学院正以崭新的面貌走向新的发展时期!

  二、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担负专门管理工作能力的高层次经济理论或经济管理人才。

  三、学制:

  考生被录取为我校研究生后,全部脱产在校学习,学习期限为三年。

  四、招生专业:

  国民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世界经济、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保险学)、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会计学、企业管理(含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

  五、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九月一日,下同)或两年以上,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以同等学力者的身份报考。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仅可报考高等学校,且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考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5、在校研究生、各类高等专科学校和本科院校中大专班的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一律不能报考。

  6、无正当理由退学的高校学生和被取消毕业分配资格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五年内不准报考。

  六、报名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网报时间和现场照相确认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报考地点以省招办指定的报考点为准。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考试时间由教育部公布。考试地点由各报名点确定。我校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数学和一门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数学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

  复试内容为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涵盖本科阶段主干学位课程。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

  八、录取

  面向全国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国家规定择优录取。

  九、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十、学习期间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择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非定向、自筹经费研究生由学生自行选择工作单位,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

  研究生招生政策以教育部招生公告为准,若有个别调整请在下半年到当地招办询问。

  学校代码:10741                          

  邮政编码:73002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670553                                     

  传    真:0931-4670578                   

  Email:yanban@lzcc.edu.cn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段家滩496号       

  联系人: 师国君  张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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