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高校也能培养硕士

2011年11月14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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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也能培养研究生。近日,济宁医学院、山东交通学院和山东政法学院三所高校,全部获得审核批准,成为国家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以5年为期,实行动态管理。山东3所高校将从2011年10月,根据国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安排,开展2012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批复,济宁医学院将在临床医学硕士,山东交通学院在工程硕士的交通运输工程和船舶与海洋工程两个领域,山东政法学院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开展培养硕士研究生试点工作。(记者:刘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