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考研政治冲刺:事物的联系与发展
2010年12月14日
来源:考研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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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量互变规律
事物的发展过程,经由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
(一)事物存在的质、量、度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其中,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其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
质和量的统一为度。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度的两端叫关节点或临界点,超出度的范围,一物就转化为他物。
“度” (第四原理)的原理启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的原则。防止过与不及,避免左与右的错误。
第一原理: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
第二原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第三原理:事物发展过程
第四原理:度
第五原理:对立统一
第六原理:否定之否定
(二)量变与质变的含义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
(三)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原理内容:
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3.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
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
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4.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
方法论意义:
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所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只有脚踏实地创造质变的条件,才能达成事物质的飞跃;急于求成,拔苗助长,必将事与愿违。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当事物质变的条件已趋成熟时,应把握契机,乘势而为,勇于创新,促成事物的转化。如果固步自封、墨守成规必将一事无成。
3.量变和质变相互依存、相互贯通:在实际工作中,要把远大的理想目标和科学的求实精神结合起来,把敢想、敢闯的革命精神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结合起来。
(四)注意:
部分质变不是质变,此时仍处于量变阶段。质变中的量变已不再是单纯的量变,此时已经处于质变阶段,它每一步都有新质要素的产生。
五、否定之否定规律(第六原理)
(一)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
肯定因素是维持现成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成事物灭亡的因素。
(二)辩证否定观:
第一,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
第二,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只有经过否定,旧事物才能向新事物转变)。
第三,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
第四,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辨证否定观的方法论意义:
1.反对形而上学否定观:
第一,它否认事物的内在矛盾,把否定看成是外力强加于事物的主观任意的否定。
第二,它在绝对对立中思维,要么肯定一切,要么否定一切。
2.坚持用革命批判精神和科学分析态度对待事物。在考察事物时,必须同时看到它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自觉做到批判、继承、创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大胆地吸取人类社会包括资本主义社会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同时对其腐朽的东西给予坚决的批判。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原理的内容:
1.事物的辩证发展过程经过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决。而处于否定阶段的事物仍然具有片面性,还要经过再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实现对立面的统一,使矛盾得到解决。
2.事物的辩证发展就是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形成一个周期。其中否定之否定阶段仿佛是向原来出发点的回复,但这是在更高阶段的回复,是扬弃的结果。
3.事物的这种否定之否定过程,在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的总趋势,是一个不断反复的过程。
方法论意义: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我们不能奢望什么事情都是径情直遂、一帆风顺的,要善于洞察事物发展中的各种可能性,充分估计其困难和曲折,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这样才能经受困难和曲折的考验,坚定信心,知难而上,开辟前进的道路。
“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
六、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共有五对基本范畴: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现象与本质、形式与内容。
(一)现象与本质——揭示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之间的关系
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也就是透过现象发现事物本质的过程。
1.定义: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现象中有真象和假象,其中真象是从正面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是从反面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与真象一样都是客观的,现象不是反映而是表现本质。假象与错觉不是一回事。
2.辩证关系:一切事物都是现象和本质的统一。本质决定现象,任何现象都是本质的表现。列宁:“本质在显现;现象是本质的。”
3.方法论意义:人们正是通过对事物现象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才不断深化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
(二)必然性和偶然性――揭示事物发生、发展、灭亡的确定趋势和不确定趋势之间的关系
1.含义: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
偶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偶然性是由事物的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引起的,对事物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影响作用,使事物的发展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
2.辩证关系:两者相连联接而存在,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偶然性的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偶然性为必然性开辟道路;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马克思、恩格斯:“被断定为必然的东西,是由纯粹的偶然性构成的,而所谓偶然性的东西,是一种有必然性隐藏在里面的形式。” 马克思:“如果偶然性不起任何作用的话,那么世界历史就带有非常神秘的性质。”
3.方法论意义:既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又要善于从偶然性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三)原因和结果——揭示事物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
1.定义: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2.辩证关系: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
3.因果联系是客观普遍的,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因果联系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复杂因果)。
4.方法论意义:
(1)同唯心主义的因果报应论、神学目的论划清界限。
(2)“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正确认识因果联系可以提高实践活动的预见性和调控性。
(四)可能和现实——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
1.定义: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中并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2.把握“可能”这个范畴,要注意区分几种不同的情况:
(1)区分可能和不可能(看有无现实根据);
(2)区分现实的可能和抽象(非现实)的可能(看现实根据是否充分,条件是否齐备);
(3)区分好的可能和坏的可能;
(4)区分大的可能和小的可能(看或然率的大小)。
3.辩证关系:可能离不开现实,没有现实就没有可能;现实离不开可能,没有可能就不会有新的现实;它们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4.方法论意义:
(1)一切工作都要立足于现实,只有从现实出发,才能展望未来。
(2)注意分析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应对不利情况的准备,争取实现好的可能。
(五)内容和形式——揭示事物的内在要素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之间的相互关系
1.定义:内容是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事物诸要素相互结合的结构和表现的方式。
2.辩证关系:
(1)内容和形式相互依赖,不可分割,任何事物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2)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
3.方法论意义:既要重视内容,反对形式主义;又要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反对形式虚无主义。
七、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一)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客观事物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主观(概念)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
从本质上说,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
恩格斯:“所谓的客观辩证法是在整个自然界中起支配作用的,而所谓的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对自然界中到处发生作用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
唯物辩证法既包括客观辩证法也包括主观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
(二)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
(三)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理性思维的方法。主要有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从抽象上升到具体、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方法。其中,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是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所共有的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方法是辩证思维所特有的方法。
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方法:历史是逻辑的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在理论上的再现,是“修正过”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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